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澳柯玛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8月14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登记。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8年2月13日至 2018年8月13日)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所有核查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 、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 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披露《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情形;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