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