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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8年9月23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决议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

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于2018年9月23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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