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33),公司董事会核查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深圳市图雅丽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雅丽”)存在由原实际控制人庄敏主导下的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因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图雅丽于 2017 年 11 月被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生银行”)强制划转了1.9824 亿元。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及相关事项提起诉讼。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108-075)。 公司下属子公司图雅丽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起诉宝生银行。
二、最新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1、因涉嫌违规担保的案件涉及多个合同,公司下属子公司保千里电子、图雅丽起诉宝生银行的案件被南山法院作为14个案件受理,案件号分别为:(2018)粤0305民初14959号、(2018)粤0305民初14971号、(2018)粤0305民初14972号、(2018)粤0305民初14974号、(2018)粤0305民初14980号、(2018)粤0305民初14981号、(2018)粤0305民初14983号、(2018)粤0305民初14976号、(2018)粤0305民初14977号、(2018)粤0305民初14978号、(2018)粤0305民初14960号、(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2018)粤0305民初14966号、(2018)粤0305民初14967号。
2、上述案件的涉案金额较大导致需交纳大额诉讼费用,但公司目前资金链断裂,
大部分资金及资产均被冻结,公司虽努力筹集资金,仍无法在短时间内支付大额诉讼费用,因此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南山法院提交缓交诉讼费用申请书,但申请被南山法院驳回。为尽快推动处理涉嫌违规担保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财务状况,先交纳了(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案件的诉讼费,其他案件的诉讼费未能交纳。因未能在法院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公司近日已收到南山法院对(2018)粤0305民初14959号、(2018)粤0305民初14960号、(2018)粤0305民初14966号-14967号案件决定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公司将筹措资金,继续就涉嫌违规担保的事项向法院起诉宝生银行。
三、风险提示诉讼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诉讼案件败诉,公司可能无法追回款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动诉讼,尽力追回公司损失。
目前公司资金困难,除上述已交纳诉讼费和已收到撤诉裁定的案件,其他案件也存在因未按时交纳诉讼费被法院决定撤回起诉的可能。如果被法院撤诉,将增大公司无法追回损失的风险。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