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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蓝谷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应当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将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拟以支付现金或票据的方式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河北省黄骅市205国道东纬五路南的部分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资产,有利于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完善其产业布局,快速建设可量产经济型纯电动车的生产基地,满足整体布局需求;迅速开展技术领先的换电乘用车等具有市场比较优势的车型的制造;发挥整车产业链的优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并与莱西基地、

常州基地形成产能互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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