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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蓝谷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7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汽 新能源”)拟以 支付现金或票据的方式向北京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河北省黄骅市205国道东纬五路南的部分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及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本次交易北汽新能源可以完善其产业布局,快速建设可量产经济型纯电动车的生产基地,满足整体布局需求;迅速开展技术领先的具有市场比较优势的新能源车型的制造;发挥整车产业链的优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张小灵

李小军何年生2018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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