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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6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8-7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协议类型及金额: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中并未涉及具体合作金额,双方将在后期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新能源”)与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瑞新能源”)于2018年09月04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双方就“三五刺猬开瑞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时间:2018年09月04日2、协议签订地点:芜湖市3、协议主体名称:

(1) 甲方: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乙方: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协议主要背景及目的:

三五新能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综合服务型公司,践行国家新能源战略,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新能源汽车为纽带,致力于打造覆盖汽车销售、租赁、金融、售后、置换等服务的生态运营服务平台。开瑞新能源系奇瑞集团商用车板块公司,作为奇瑞集团旗下的精品汽车战略品牌之一,开瑞新能源目前拥有一流的供应体系资源和与轿车制造同等先进的四大生产工艺,引进了德国先进生产设备及大众汽车的AUDIT评审方法,构成完整严苛的全生产链评审机制,并依据ISO国际质量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过程管控系统,确保每一个生产过程可控,有效保证产品品质。开瑞新能源致力于制造精品汽车,成为家商兼用汽车的领跑者。其主营业务包括:开瑞汽车、开瑞新能源汽车及万达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特别是开瑞新能源汽车,在新能源领域开辟了除销售之外的新业务模式,包括销售、租赁运营、平台运营、金融、广告、数据平台、电桩、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开瑞致力于打造平台运力、产业金融一体化的企业。

双方以互利双赢为目的,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握市场机遇,更好地促进双方企业发展。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鲍思语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4、注册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B12栋三层5、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的销售业务;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开瑞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无具体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基于“三五刺猬开瑞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行研

发、定制,研发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三电系统、前格栅、前保、前翼子板、中控大屏、换标等。双方在车型采购、车型定制、研发、供应链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业务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推动合作产品业务的市场开拓与发展。

2、在“三五刺猬开瑞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中,乙方根据甲方的定制要求投入产品的研发生产,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产品。

3、乙方授权甲方为“三五刺猬开瑞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合作项目产品的独家总经销商,甲方有权通过线上或线下或其他销售的模式宣传、推广、销售项目合作产品。

4、在合作开展“三五刺猬开瑞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具体业务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

5、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协议、技术文件、财务报告等纸质文件及其他介质文件)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三五新能源与开瑞新能源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推动合作业务的开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业务的落地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但鉴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事项但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将通过后期相关业务协议进一步约定,协议履行同时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本次合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1、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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