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作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股东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林荣滨、梁川、张昌楠、张辉、王昕、张锦贵、齐孝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陈金山、刘胤宏、任毅人、林炜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三年,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根据上述11名拟任董事(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
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根据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11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 刘胤宏 陈赛芝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