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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4-04-2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在广东省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徐云国先生、赵启正先生因公均委托董事刘明德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批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决议;
    三、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0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0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议。在投票表决时,公司独立董事白有忠、李选举、郭晋龙、刘恒不同意该项决议。
    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73,599,635.60元。2003年净利润分配拟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77,359,963.56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人民币38,679,98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8,368,958.6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95,928,648.86元。拟以公司2004年2月配股后新的总股本62,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03年拟不送股。
    公司2003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一直坚持了派现的股利政策,2003年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公司2004年2月配股后新的总股本62,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2,250万股增加为124,500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200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758,002,172.08元减少为人民币135,502,172.08元;公司每股净资产200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4.729元,实施转增后200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3645元;公司每股收益2003年为人民币1.322元,转增后变化为人民币0.661元。
    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04年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40%左右;分配的形式为派发现金。
    公司2004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独立董事不同意该项决议的理由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公司独立董事建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10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建议2004年中期继续派现金和转增,派现金和转增的比例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研究决定。
    四、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方案的决议;
    五、关于批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决议;
    六、关于批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决议;
    七、关于提请审议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八、关于向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盐田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九、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现将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与证券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19楼1913室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4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费用:自理
    3、联系人:李翠云
    4、联系电话:(0755)25290180
    5、传真:(0755)25290932
    6、邮政编码:51808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0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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