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17日在广东中山怡景假日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先生召集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同意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决议;
(二)关于同意提请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0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公司2003年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773,599,635.60元。1、2003年税后利润分配拟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拟以公司2004年2月配股后新的总股本62,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2003年拟不送股;3、2003年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公司2004年2月配股后新的总股本62,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4、公司2004年税后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04年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40%左右;分配的形式为派发现金;5、公司2004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方案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同意提请审议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方案的决议;
(四)关于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决议;
(五)关于同意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决议;
(六)关于同意提请审议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七)关于向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盐田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