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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5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1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9月6日

董事会秘书简历:

林琳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林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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