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源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的内容如下: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我部于向你公司发送了创业板关注函(【2018】年第203号),针对你公司回复的部分内容,我部表示关注,请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进一步说明:

1、2018年5月31日,陈菊如已与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杰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上海澳斯泰48%股权转让给东方杰玛,同日上海澳斯泰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此次股权转让、章程修正案及股东名册,但截至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仍未办理完毕。请充分核查并说明上海澳斯泰未能及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原因,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产权纠纷或资产瑕疵,是否会对本次增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2、根据你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你公司预计本次增资事项的交割在9月完成。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相关方是否就过渡期内东方杰玛运营产生的损益归属进行约定;如未约定,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潜在风险。

3、《增资协议》的业绩承诺部分约定了目标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应当不低于8,000万元,且2018-2020年合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应当不低于14,000万元,如未实现,你公司有权要求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根据前次关注函回复内容,东方杰玛及东方亚美基因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仅为161.44万元和1,065.36万元,

(1)请说明上述业绩承诺金额与评估师采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预估利润是

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请详细解释说明差异的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2018年1-6月东方杰玛及东方亚美基因的主要财务数据。

(3)请明确列示评估师采用收益法对东方杰玛及东方亚美基因股权价值评估过程中,预测期第一阶段各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的增长率,请充分说明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5日前将书面说明以上市公司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评估机构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评估师出具的专项意见尚需进一步完善,评估师预计无法在2018年9月5日前出具专项意见并走完内部审批流程,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9月5日前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关注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与评估师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拟于2018年9月12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