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年9月
目 录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6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1、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4、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
6、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两名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7、本次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8、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会场内请勿吸烟。
9、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三、介绍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二)《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四、股东讨论、审议以上议案。五、股东投票表决。六、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结果。七、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八、与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名。九、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对外进行披露的说明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670,000元,转增42,66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9,338,000股。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对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舒妮女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33.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67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33.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金融投资,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和投资额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考虑到上述额度仅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较为局限,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将购买国债逆回购变更为现金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购买国债逆回购的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变更使用范围而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