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建波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偃师市光明高科耐火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业
务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60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在2018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29日之间签署的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贰仟捌佰陆拾万元(折合人民币28,600,000.00元)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