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6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1日;(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 至2018年8月3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3、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432,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6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代表股份36,032,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432,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65%;(3)网络投票情况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对注册资本修改如下: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819.7404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925.3404万元。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432,762股,其中
赞成票125,43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6,032,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对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
变更后: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集成电路芯片及集成电路模块的设计、开发、测试、封装、销售及技术服务。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432,762股,其中赞成票125,43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6,032,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819.7404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819.7404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925.3404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集成电路芯片及集成电路模块的设计、开发、测试、封装、销售及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925.3404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432,762股,其中赞成票125,43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6,032,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432,762股,其中赞成票125,43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6,032,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432,762股,其中赞成票125,43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6,032,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鹏程、杨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