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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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至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世博路10号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已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鹏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4,943,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0,792,576股的55.4116%,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04,943,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4,943,7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4116%,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04,943,786股,占公司总股份730,792,576股的55 .41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孙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04,943,7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9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晓莉律师、陈自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