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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公告编号:2018-036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018 年 8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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