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大众大厦23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监事长袁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
同意: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关联监事赵瑞钧回避表决。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安徽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
同意: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监事袁丽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