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0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9日—2018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15:00—2018年8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技术中心楼109室报告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芳英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6,801,83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8.8113%。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532人,代表股份132,044,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4人,代表股份216,806,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771%。
2、2018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公告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号:2018-065),公司独立董事孙大建、金炳荣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独立董事共收到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153份,代表股份3,28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罢免刘国华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3,605,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712%;
反对136,534,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58%;弃权6,662,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959,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4352%;反对票63,595,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1321%;弃权票571,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4327%。
2、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李芳英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3,283,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590%;
反对136,727,5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32%;弃权6,790,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70,344,4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3.2401%;反对票61,082,0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6.2298%;弃权票700,3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01%。
3、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顾承宇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56,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83%;
反对139,675,5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1%;弃权6,770,2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17,0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245%;反对票64,030,0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610%;弃权票679,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股份总数的0.5145%。
4、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叶明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4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52%;
反对139,657,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49%;弃权6,797,0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08,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177%;反对票64,012,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475%;弃权票70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48%。
5、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孙大建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64,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13%;
反对139,665,4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75%;弃权6,77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25,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310%;反对票64,019,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534%;弃权票681,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156%。
6、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金炳荣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87,3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93%;
反对139,642,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96%;弃权6,77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48,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482%;反对票63,997,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362%;弃权票681,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156%。
7、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谢圣辉监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88,3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96%;
反对139,641,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93%;弃权6,77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49,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490%;反对票63,996,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354%;弃权票681,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156%。
8、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陆灿芳监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56,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87%;
反对139,673,1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02%;弃权6,77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67,417,9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252%;反对票64,027,6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48.4592%;弃权票681,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15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春第、朱逢学、赵欣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李春第,同意:216,513,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22%;2、朱逢学,同意:216,271,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079%;3、李世光,同意:17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4、柯华勇,同意:80,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5、夏陈安,同意:200,217,0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102%;
6、陈春来,同意:1,241,5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9%;7、赵欣,同意:207,635,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68%;8、吴慧君,同意:53,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李春第,同意:103,044,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379%;2、朱逢学,同意:102,803,0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48%;3、李世光,同意:17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4、柯华勇,同意:80,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5、夏陈安,同意:95,890,3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97%;6、陈春来,同意:1,241,5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7、赵欣,同意:93,308,6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6645%;8、吴慧君,同意:53,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袁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袁朗,同意:144,410,2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19%;2、徐冬根,同意:135,979,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22%;3、丁俊杰,同意:38,2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4、汤璟,同意:22,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袁朗,同意:68,764,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69%;2、徐冬根,同意:63,094,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29%;3、丁俊杰,同意:38,2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4、汤璟,同意:22,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11、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1、袁芳,同意:1,085,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2、宋歌,同意:135,214,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袁芳,同意:1,054,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2、宋歌,同意:62,360,8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的冯诚律师和邵鹤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