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被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8弄,通讯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373,800股,占当时莎普爱思总股本163,375,000股(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2017年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由莎普爱思进行了相关披露,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累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339%,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泉平 | 大宗交易 | 2017/3/2至2017/6/1 | 39.73-40 | 2,373,800 | 1.339% |
上述2017年3月2日至6月1日减持在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完成,“减持比例 ”按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之前总股本177,248,626股计算。
上述首发相关减持承诺期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泉平 | 大宗交易 | 2018/7/13 | 8.51 | 6,450,000 | 1.999% |
上述减持在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比例”按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322,592,499股计算。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18年6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为2,210,288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68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王泉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8/29 | 8.76 | 2,210,288 | 0.685% |
3、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权被稀释2015年11月12日,莎普爱思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日,莎普爱思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发行方案,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873,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莎普爱思总股本增加至177,248,626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认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11.49%,相比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了0.977%。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11,034,088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当前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7.4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20,373,800 | 12.47% | 24,099,712 | 7.47%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24,099,712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7.47%)。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