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9年10月12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59,848,671股(其中1,118,271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99%]通知: 经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乡白鹭质押其所持有的“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中的1000万股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及贸易融资等之保证,期限从2009年10月12日至2010年10月11日。 新乡白鹭曾于2009年4月21将其所持有的“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中的1000万股作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借款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一年(详见公司2009-013号公告) 本次有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已于2009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到目前新乡白鹭所持“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共有2000万股作质押向银行借款及贸易融资等保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3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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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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