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继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因出差外地通讯不畅未能参与表决,其余十名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8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7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旭蓝天 | 股票代码 | 00004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东旭蓝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侯继伟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侯继伟(代) | 刘莹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东旭大厦12楼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7楼 |
电话 | 010-68296443 | 0755-82367726 |
传真 | 010-68296443 | 0755-82367780 |
电子信箱 | SZ000040@dong-xu.com | SZ000040@dong-xu.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568,223,818.72 | 3,217,041,198.02 | 1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7,407,499.25 | 151,503,597.20 | 76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7,816,518.58 | 152,046,648.84 | 36.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91,457,291.09 | -1,340,993,958.40 | 93.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5 | 0.113 | 771.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5 | 0.113 | 771.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8% | 1.37% | 9.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286,652,310.88 | 28,903,531,696.82 | -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744,033,427.25 | 11,485,966,298.11 | 10.95%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33,208,759.60 | 因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06,730.64 | 因公司能源环保业务属于国家鼓励方向而收到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3,406,786.00 | 因地产业务剥离结算剥离公司应承担的往来利息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9,178.0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00,000.00 | 因地产业务剥离,收购方代偿应收联营企业款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944.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85,779.29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2,797,080.67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3,227.61 | |
合计 | 1,109,590,980.6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模式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深耕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新能源+环保”的优越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凭借特有的商业模式、强大的产业整合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等优势,通过打造综合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业务发展逐渐进入增长快车道,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光伏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处在行业产业链下游,整体并网发电量及备案项目总量已跻身行业第一梯队。除此之外,公司还搭建了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成为了专业的光伏电站开发商与运营商。基于公司在光伏智能运维方面的技术和经验,公司多元化智慧能源战略已逐渐落地,涵盖光伏燃气互补、发配售一体、冷热电联供、微电网等。
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在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背景下,于2017年全面进入生态环保行业,深耕绿色产业。公司积极布局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水处理、危废处理等领域,已先后中标了曲靖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墨江一水两污项目,招远流域生态治理项目、赣西危废处置等多个项目。公司已在河北安平、邢台、安徽金寨落地三个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试点,为园区提供绿色发展解决方案。
(二)公司所属行业政策及竞争情况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等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0年到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是: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当前布局的新能源及环保产业是契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
上半年,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均面临着政策环境调整,短期看行业发展步调或有所放缓,但长期而言,必将为行业营造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并为优质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1、光伏新能源行业近年来,在国家光伏产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大力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中国光伏产业主
要产品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是我国能同步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兴产业。但从发展现状而言,产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2018年度全球光伏市场增长,光伏制造技术升级、产业链整合步伐加快、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成本持续下降,平价上网区域逐渐增多。为推动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安排10GW左右的分布式建设规模,除光伏扶贫项目外,其他新投运光伏电站项目标杆电价统一降低0.05元/千瓦时。
近几年,随着国家产业政策持续支持、光伏系统发电效率继续提升、光伏组件价格逐渐下降,行业新进入者不断涌入,光伏行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为抢占市场先机,争夺优势资源,同行业公司纷纷加快了对光伏电站的投资进度。公司自2015年进入光伏行业至今,已从光伏行业的追赶者,成长为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光伏行业新秀。2018年5月,由365光伏主办的《2018全球光伏20强》系列排名中,公司首次进入“2018年全球光伏企业20强(综合类)”及“2018年中国光伏电站投资企业10强”,分别位列第17名和第4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电站持有规模,强化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2、生态环保行业十九大首次明确了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时间点: “到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意味着,在未来至少近20年的时间内,中国环保仍将处于大规模投入和治理阶段,环境治理领域发展前景良好,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园林类企业、建筑央企、水务和环保企业等纷纷选择进入环境治理相关领域,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自2017年进入生态环保领域,并通过严格的工程管控能力、强大的资源协同效应、新能源联动发展等优势,接连取得了多方面的业务突破。在2018年(第十六届)水业战略论坛上,公司荣获“水环境治理运营服务年度成长奖”。
在环保工程领域,各企业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开展业务。自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92号文”)以来,PPP项目清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不规范的项目被清理退库或整改,项目规范运行的长期机制得以建立。2018年上半年,财政部、国资委、央行等中央部委先后出台多份文件,包括《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文件,对PPP项目在承接、运作、融资中的合法、合规性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整体进入“冷静期”。
(三)公司工程类项目的主要模式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经营资质等多项资质证书。对于工程类项目,公司主要采用EPC、PPP两种业务模式。其中,EPC模式下的项目运作包含主要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PPP模式下项目运作主要包含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建设交付、项目运营、项目退出等环节。
对于工程类业务,主要面临两类风险: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或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而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部分工程在工程结算之前需要垫付资金,并且回款周期较长,公司存在工程应收款项不能按时
回收的风险。为此,公司在承接项目时会选择财政状况良好的合作方,同时完善担保抵押等还款保障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应收款项的管理,以保证及时收回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固定资产 | 主要系新能源电站在建工程转固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在建工程 | 主要系新能源电站在建工程转固使在建工程减少 |
货币资金 | 主要系本期支付电站建设及EPC采购款增加,货币资金减少 |
应收账款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生态环保业务结转收入相应增加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预付款项 | 主要系本期预付EPC及生态环保工程采购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形成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该应收款预计于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收回 |
存货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生态环保业务形成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 |
持有待售资产 | 本期地产业务剥离 |
其他流动资产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电站项目待认证、待抵扣及留抵增值税增加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主要系新能源业务经营租入土地、融资服务费增加影响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投资收益,使用可抵扣亏损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主要系预付新能源电站工程设备款增加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产业协同优势公司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形成提供环保和新能源综合服务的独有商业模式,在一个区域内提供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多种清洁能源发配售一体化的智慧能源运营等综合服务,提供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使公司环保、
新能源两个绿色产业协同开发带动,提高项目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提高项目毛利水平。
(二)市场开拓优势公司依托强大的业务体系后盾,通过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业务积累,在全国百余县市建立了电站项目公司,同当地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项目开发团队,核心骨干均在行业内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丰富的业务资源,为公司快速开拓市场、争夺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三)产业链整合优势经过多年产业积累和产业链整合,公司快速实现新能源产业布局,跻身行业第一梯队,并成功拓宽绿色产业链,全面布局生态环保行业,涉足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水处理、危废处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整合经验,使得公司进入业绩增长的快车道,也为公司未来围绕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产业链进行前瞻性布局、开拓新的增长动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人才战略优势公司一直秉承人才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不断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已实施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用人理念。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选拔,在公司外部则建立行业人才地图,加强人才储备,注重培养和引进多元化、复合型的人才,建立人才梯队,避免人才断层,为各板块高速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供给。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继续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紧密围绕2018年度经营目标,抢抓市场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公司经营业绩取得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8亿元,同比增长10.92%;实现归母净利润13.17亿元,同比增长769.5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2.87亿元,归母净资产127.4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潜心绿色主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一)新能源产业进展顺利,智慧能源战略升级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自主开发投资的各类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累计超过1GW,备案电站容量超过6GW。“531光伏新政”的出台对公司现有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影响有限。从电站运营的角度而言,公司已建成电站批复电价维持二十年不变,不受新政影响,可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业绩收入。同时,公司重点开发东南沿海等限电风险较小区域,深度挖掘领跑者、扶贫项目等项目,积极布局智慧能源项目拓宽电站收益。报告期内,吉林汪清二期30MW地面扶贫项目、湖南蓝天汽车城2.5MW智慧能源项目等已陆续并网。今年上半年,公司注重技术及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合计投入研发费用1800余万元,以降低电站项目整体建设及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自身竞争力。
在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务方面,受市场新增电站体量减少公司该类业务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将重点关注电站改造、扶贫电站、领跑者等系列优质工程项目,注重控制制造成本、加强项目整体管理能力,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控制开发建设成本,并尽力缩短回款周期,确保该项业务盈利能力。公司旗下自主研发的电站线下智能运维清洗机器人也成功实现量产,对光伏业务收入构成补充。
除此之外,公司利用现有新能源智能运维技术和经验,积极探索配电网项目商业模式,拓展能源管理与能源服务等新的业务领域,以实现以配网为基础、以智慧能源为发展方向的创新驱动型新能源综合服务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布局芜湖星辉工业园区、浙江衢州大数据微电网项目、武乡睿能储能调频项目、新疆和丰工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等9个配电网项目。(二)环保业务迎难而上,公司综合竞争力日益凸显
2018年5月,第八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历史上规格最高的生态环保会议,体现了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会议明确了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实现至2035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基本建成美丽中国,至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这意味着,中国环保仍将处于大规模投入和治理
阶段,巨大的市场刚需长期存在,环境将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阶段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国基础及生态环保设施建设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在全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及市场化管理的理念引导下,政府各部门出台多项规范性文件,用以规范政府和市场行为,同时金融市场贯彻执行去杠杆政策,PPP及EPC等项目出现新的发展趋势。面对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在环保工程项目(包括EPC、PPP项目)的选择上,公司重点选择资金到位确定性强、回收预期较好的项目,公司在赣西地区重点布局的危废处置中心及工业废渣资源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推进较为顺利,项目建设后年处理规模约14.6万吨,将有效缓解赣西地区包括新余、萍乡、宜春等危废安全处置的压力,并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深耕绿色产业,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模式顺利推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推进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模式,旗下绿色产业协同优势突显。公司已在河北安平、邢台、安徽金寨等地成功落地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试点项目顺利展开。其中,安平环保产业园已与21家企业签署意向入园框架协议,与12家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公司将为园区及入园企业提供污水、固废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并将为园区提供分布式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高效管理,助力安平县丝网产业更好的发展。公司在金寨已投建200MW新能源电站,结合当地油茶产业创新发展“茶光互补”示范项目,公司获得在金寨开发智能能源产业园30年供能特许经营权,在园区内开展“天然气多联供、光伏、储能、热泵“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项目,实现园区能源利用的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同时不断深耕和开发金寨环保业务。公司在邢台市开发区约8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以已取得的区域燃气经营权为切入口,为开发区内80余家大型企业提供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同时还开发了邢东新区35亿固废及牛尾河河道治理、14.4亿白马河生态综合治理等环保项目。(四)全面运转质控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及施工
在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公司明确各专项业务的质量标准,形成全面控制、高效运转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光伏电站业务执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GBT-50796-2012等国家相关标准;生态环保业务遵循从设计、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达到省级安全施工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管控,落实三级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OHSAS等国际标准,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为提高公司项目的安全文明的管理水平,预防与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为准绳,制定事故应急及处理机制,完善事故抢修及责任认定机制,以监督巡检、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手段,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五)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3,177,395股新股。近几年,公司盈利能力逐渐提升,在保证中小股东权益的前提下,适当增发股票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光伏新能源行业具有前期投资金额大、资金回收期长等特点,若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快速增强公司的规模优势,提
升综合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568,223,818.72 | 3,217,041,198.02 | 10.92% | |
营业成本 | 2,922,941,509.52 | 2,769,690,655.88 | 5.53% | |
销售费用 | 10,575,959.75 | 30,596,225.63 | -65.43% | 主要系剥离地产业务,媒介宣传及销售代理费减少 |
管理费用 | 159,274,473.23 | 104,771,821.72 | 52.02% | 主要系新增生态环保业务,相关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206,695,659.48 | 75,211,747.80 | 174.82% | 本期借款总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263,147,871.49 | 25,250,932.75 | 942.13%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投资收益相关所得税影响 |
研发投入 | 18,187,785.15 | 0.00 | 100.00% | 本年度研发投入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457,291.09 | -1,340,993,958.40 | 93.65% | 主要系本年度预付EPC及生态环保工程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2,448,550.73 | -2,354,093,388.85 | 6.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7,662,557.92 | 1,492,466,374.11 | -207.05% | 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减少,偿还借款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11,567,997.77 | -2,202,620,973.14 | 204.71% | 主要系本期支付电站建设及EPC采购款增加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房地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物业及房屋租赁 | 134,891,482.85 | 64,039,721.74 | 52.53% | 247.82% | 113.74% | 29.78% |
新能源 | 2,187,141,129.39 | 1,780,245,996.69 | 18.60% | -5.14% | -15.33% | 9.80% |
生态环保 | 1,246,191,206.48 | 1,078,655,791.09 | 13.44% | 640.13% | 618.59% | 2.59% |
分产品 | ||||||
房地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物业及房屋租赁 | 134,891,482.85 | 64,039,721.74 | 52.53% | 247.82% | 113.74% | 29.78% |
新能源 | 2,187,141,129.39 | 1,780,245,996.69 | 18.60% | -5.14% | -15.33% | 9.80% |
生态环保工程 | 1,075,825,544.58 | 908,550,468.88 | 15.55% | 538.95% | 505.27% | 4.70% |
产业园区综合服务 | 170,365,661.90 | 170,105,322.21 | 0.15%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分地区 | ||||||
西北地区 | 78,834,449.25 | 55,919,905.19 | 29.07% | -12.97% | -38.23% | 29.01% |
华东地区 | 1,044,437,301.76 | 871,846,538.72 | 16.52% | 41.56% | 29.42% | 7.83% |
华北地区 | 1,695,383,588.01 | 1,373,838,950.28 | 18.97% | 101.23% | 76.41% | 11.40% |
东北地区 | 130,587,508.65 | 87,968,162.49 | 32.64% | 23,494.79% | 21,306.28% | 6.89% |
西南地区 | 218,178,605.21 | 168,807,775.06 | 22.63% | -1.01% | -7.11% | 5.09% |
华南地区 | 93,669,832.93 | 83,004,321.69 | 11.39% | -85.53% | -79.81% | -25.08% |
华中地区 | 298,826,236.22 | 274,322,256.20 | 8.20% | -55.53% | -56.44% | 1.92% |
香港地区 | 8,306,296.69 | 7,233,599.89 | 12.91%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34,383,739.27 | 84.44%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投资收益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12,622,803.55 | 11.71% | 7,130,465,211.48 | 33.76% | -22.05% | 主要系本期支付电站建设及EPC采购款增加 |
应收账款 | 3,478,048,630.73 | 12.30% | 2,323,171,927.94 | 11.00% | 1.30%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生态环保业务结转收入相应增加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存货 | 2,124,469,991.27 | 7.51% | 4,608,284,975.52 | 21.82% | -14.31% | 主要系剥离地产业务存货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1,091,654.08 | 5.77% | 150,331,220.47 | 0.71% | 5.06% | 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27,971.59 | 0.04% | 1,732,289.92 | 0.01% | 0.03% | 主要系本期新增联营企业的投资 |
固定资产 | 4,524,723,686.29 | 16.00% | 1,028,074,450.33 | 4.87% | 11.13% | 主要系新能源电站在建工程转固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在建工程 | 1,352,494,970.13 | 4.78% | 1,460,518,327.38 | 6.91% | -2.13% | 主要系新能源电站在建工程转固 |
短期借款 | 831,000,000.00 | 2.94% | 2,492,098,683.00 | 11.80% | -8.86% | 本期短期借款总额比去年同期末减少 |
长期借款 | 4,839,200,000.00 | 17.11% | 2,379,000,000.00 | 11.26% | 5.85% | 本期长期借款总额比去年同期末增加 |
预付款项 | 2,991,098,722.44 | 10.57% | 561,094,156.67 | 2.66% | 7.91% | 主要系本期预付EPC及生态环保工程采购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379,756,521.95 | 4.88% | 268,132,968.58 | 1.27% | 3.61%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形成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该应收款预计于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收回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97,657,432.85 | 19.44% | 2,694,604,642.95 | 12.76% | 6.68% | 主要系预付新能源电站工程设备款增加 |
应付账款 | 3,926,327,336.10 | 13.88% | 2,490,229,149.68 | 11.79% | 2.09% | 主要系本期生态环保业务应付工程款增加 |
预收账款 | 1,226,535,956.64 | 4.34% | 1,428,380,538.18 | 6.76% | -2.42%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生态环保业务预收工程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6,767,776.64 | 4.02% | 645,399,688.00 | 3.06% | 0.96%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2,410,706,016.22 | 8.52% | 94,408,000.00 | 0.45% | 8.07% |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电站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增加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922,691.01 | -6,021,678.95 | 4,901,003.06 | ||||
金融资产小计 | 10,922,691.01 | -6,021,678.95 | 4,901,003.06 | ||||
上述合计 | 10,922,691.01 | -6,021,678.95 | 4,901,003.06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064,083.82 | 保证金存款及共管资金、质押存款、存出投资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3,184,432.32 | 信托贷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051,344,383.37 | 信托贷款及融资租赁抵押 |
持有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650,408,406.86 | 信托贷款质押 |
持有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13,491,949.69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248,715,241.45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64,937,093.73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78,847,364.76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89,629,562.3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股权 | 161,182,311.89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2,734,859.28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67,361,856.05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山东东旭国山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558,484.4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龙泉旭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270,961,640.48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9,134,569.22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57,070,821.9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股权 | 998,425.06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6,155,714.21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5,276,890.3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3,010,541.9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7,075,266.0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722,922.36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 1,047,485.96 | 融资租赁质押 |
合计 | 5,924,914,307.43 |
注:本公司用于贷款质押的子公司股权,受限金额为该子公司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90,619,448.81 | 2,135,696,577.48 | -72.3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金寨一期100MW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78,541,655.18 | 375,788,986.69 | 募集资金 | 45.59% | 不适用 | ||||
金寨二期100MW光伏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22,693,972.81 | 36,540,130.49 | 募集资金 | 4.43% | 不适用 | ||||
浙江台州路桥区100MW屋顶分布式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10,191,407.80 | 98,835,627.28 | 自筹 | 76.01% | 不适用 |
(20*5) | ||||||||||||
湖南衡东县霞流镇20MW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35,602,839.14 | 121,469,168.64 | 自筹 | 85.51% | 不适用 | ||||
湖南衡东县大浦镇20MW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78,558,366.96 | 133,479,750.91 | 自筹 | 93.97% | 不适用 |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村镇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87,442,952.43 | 89,380,545.43 | 募集资金 | 66.22% | 不适用 | ||||
山东青岛胶州10.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59,686,348.32 | 60,522,680.35 | 募集资金 | 93.56% | 不适用 | ||||
河北沧州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行业 | 88,579,798.73 | 90,365,030.21 | 募集资金 | 88.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461,297,341.37 | 1,006,381,920.0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0509 | 华塑控股 | 5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049,000.00 | 1,404,248.03 | 1,904,248.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506 | 中润资源 | 1,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873,691.01 | 1,996,755.03 | 2,996,755.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500,000.00 | -- | 10,922,691.01 | 0.00 | 3,401,003.06 | 0.00 | 0.00 | 0.00 | 4,901,003.06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下属13家地产子公司及1个房地产项目 | 2018年01月03日 | 213,447.41 | 0 | 进一步集中资源深耕主业,避免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对公司的影响,以抢抓历 | 80.10% | 以交易标的经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交易对价 | 是 |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是 | 是 | 2017年12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 |
史机遇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参与美丽中国建设,快速建设成为一流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确保公司业绩进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 | 告》(2017-145)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园林绿化、建筑设计施工 | 100,000,000.00 | 1,162,063,660.71 | 923,946,214.63 | 1,201,396.20 | 391,532,649.60 | 294,347,039.89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态、环保 | 800,000,000.00 | 1,904,311,295.18 | 972,187,229.05 | 530,387,811.44 | 95,398,777.55 | 81,282,764.68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安装工程 | 200,000,000.00 | 5,228,757,545.01 | 519,579,908.28 | 1,193,701,560.05 | 89,610,257.28 | 85,419,281.3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301.05万元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607.53万元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615.57万元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487.69万元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272.29万元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报告期合并净利润104.75万元 |
建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莱芜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中方县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景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巴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安达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安达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市红岗区旭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市红岗区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高新区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大庆高新区旭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南阳永召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营口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麦盖提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驻马店市旭蓝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
巩义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丹东市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乌兰察布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洪洞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安达市招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安达市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肇东市锦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营口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深圳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
临沂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
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新设 | |
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处置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
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处置 |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处置 |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处置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投资收益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子资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5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信达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中国信达作为作为有限合伙人A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8.8亿元,作为B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4.39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C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4.4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主要对已运营并产生现金流的新能源电站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由于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收益按照A类资金认缴出资人、B类资金认缴出资人、C类资金认缴出资人顺序分配,且本公司承诺以收购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使中国信达、信达资本的投资得以退出,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风险
(1)新能源: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仍然无法与火电等传统发电模式竞争,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仍然依赖国家对电价的补贴力度。若国家下调或取消光伏项目的电价补贴,或国家制定的光伏项目扶持政策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都将影响公司光伏项目效益的实现。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地面集中电站指标暂停发放,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自发文之日起,除光伏扶贫项目外,其他新投运光伏电站项目标杆电价统一降低0.05元/千瓦时。“531新政”将导致光伏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甄选市场上利润较高、账期较短的优质光伏项目,做好风险控制,确保即便出现补贴延迟发放等情况,也能实现业务的正常运转;拓宽业务范围,储备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实现智慧能源战略升级,落地配售电园区项目;旗下子公司安轩科技自主研发的智能运维清洗机器人实现产品升级与全球销售,对光伏业务收入构成补充。(2)环保:我国PPP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2017年下半年,PPP政策风向出现变化,财政部率先出台《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92号文),要求对PPP已入库和新入库项目进行全面排
查,随后国资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192号文),市场对于PPP的发展方向及前景产生了较多担忧。此外,PPP项目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导致落地节奏不可控。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牢牢抓住PPP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进一步完善升级项目流程管控体系,在项目立项评估阶段加强风险识别和有效风险规避,以获得优质项目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此外,公司将充分发挥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模式的协同作用,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和项目质量。2、市场竞争风险
在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引领下,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的行业进入者持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全面推行区域化管理模式,精细耕作、深度开发,提升资源统筹规划能力,通过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模式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3、信贷环境持续紧缩的风险
十九大报告强调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去杠杆、强监管的宏观环境下,资金面紧张成为诸多重资产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信用紧缩使市场的风险偏好大幅下降,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日益加剧。应对措施:公司计划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杠杆结构,减轻发展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也将继续拓展智慧能源等领域业务,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形成稳定的现金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金融机构对于公司的认可度,从而获得资金支持。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04% | 2018年02月05日 | 2018年02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8)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26% | 2018年03月30日 | 2018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6)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1.48% | 2018年05月15日 | 2018年05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1、关于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承诺将在2017 | 2017年02月10日 | 长期有效 | 2016年东旭科技集团有 |
所作承诺 | 方面的承诺 | 年6月30日前通过出售上述公司股权予非关联第三方、变更上述公司营业范围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东旭集团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补充承诺函和原《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东旭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 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河北融卓80%股权转让予鼎晖恒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已公告: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东旭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2017年12月2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原承诺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履行其在房地产业务上所做的相关承诺义务。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5年9月21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宝安地产14.99%股权,收购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宝安地产14.89%股权, | 2015年08月27日 | 履行完毕 | 2016年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河 |
共计持有公司29.88%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相关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和承诺: 为避免权益变动完成后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问题,东旭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承诺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以避免与宝安地产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但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除外。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果本公司获得与宝安地产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安地产,优先提供给宝安地产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宝安地产的条件。3、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与宝安地产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通过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取消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或以适当、公允的方式注入宝安地产或者出售予非关联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鉴于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地块未来开发用途主要系作为总部基地,且地处北京,与宝安地产的经营地域不重叠,故与宝安地产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该公司除目前所持地块开发外将不涉及与宝安地产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4、本公司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宝安地产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除非本公司不再是宝安地产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宝安地产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宝安地产未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宝安地产的利益不受损害,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 “1、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宝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与宝安地产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 北融卓80%股权转让予鼎晖恒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已公告: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东旭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 2017年12月2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前述一、第1-4项承诺内容,对原承诺人东旭集团有限豁免履行。 |
作,并按宝安地产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宝安地产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宝安地产资产独立完整 (二)保证宝安地产人员独立 (三)保证宝安地产的财务独立(四)保证宝安地产业务独立 (五)保证宝安地产机构独立 | 2015年08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诺保证通辽旭通未来不会建设与光伏相关的产品生产线,不会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与东旭蓝天构成同业竞争。二、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东旭蓝天产生任何成本、承诺任何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同意就东旭蓝天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 2017年02月2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 2016年10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 2016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东旭集团作为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发行对象,作出如下承诺:1、自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273,972,602股股份。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它证监会相关规定,东旭集团按照2016年签署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认购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并承诺:东旭集团认购之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宝安地产本次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3、东旭集团以有限合伙、基金公司专户、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子公司产品等方式认购的,在锁定期内该产品委托人、合伙人等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 2016年07月28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 | 2016年01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一、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在房地产业务上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确保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但已经披露的除外;(2)如果东旭集团获得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融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东旭集团承诺通过变更上述公司营业范围,取消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或以适当、公允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出售予非关联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地块未来开发用途主要系作为总部基地,且地处北京,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地域不重叠,故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该公司除目前所持地块开发外将不涉及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4)东旭集团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东旭集团其他下属企业执行上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5)除非东旭集团不再是宝安地产控股股东,上述承诺始终有效。东旭集团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宝安地产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二、为避免未来与公司在光伏业务上发生同业竞争,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东旭集团 | 2015年11月29日 | 长期有效 | 部分豁免。 鉴于公司已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东旭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2017年12月2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关于上述一、第1-5项承诺内容,对原承诺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履行。 |
将与成都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辽旭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调整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来不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东旭集团将督促其他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从事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行为。(2)东旭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或督促相应下属企业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通知中列明上市公司合理所需的资料,以供上市公司考虑该等机会是否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该等机会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公司已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 | 2018年01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自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的2016年4月28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除刘银庆先生于2016年11月15日买入东旭蓝天股票2,000股,并于2016年11月17日将该2,000股股票全部卖出外,均不存在减持东旭蓝天股票的行为;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东旭蓝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无减持东旭蓝天股票的计划,并且承诺不减持东旭蓝天股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东旭蓝天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17年02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东旭集团计划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股数不低于总股本的 1 %,不高于总股本的 2%。东旭集团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 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 2018年02月02日 | 6个月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以本公司为被告的房地产销售合同违约诉讼,认为公司存在违约责任,起诉公司逾期办理《房地产证》,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5名原告方要求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约425万元。 | 170.71 | 否 | 公司二审败诉 | 一审判决我司支付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违约金人民币约170.71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尚未执行 | 2018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或有事项部分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一、股权激励计划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经2018年6月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按照不超过2:1的杠杆比例设置优先级份额和一般级份额。公司已于2017年8月7日及2017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 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580,800,000.00元。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完成开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蓝天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截止2017年11月14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7,990,701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841%,成交金额合计为575,480,400.17元,成交均价约为15.15元/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10月9日、11月9日和1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和《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资产及股权出售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旭鸿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资产转让协议》,向旭日资本转让公司全部房地产业务资产及权益,交易对价共计 213447.41 万元。 | 以交易标的经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交易对价 | 72,427.72 | 211,476.85 | 213,447.41 | 现金 | 133,320.66 | 2017年12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促进生态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更加快速的发展和业绩实现,避免房地产业持续低迷带来影响,减少财务费用和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转让房地产业务收益及过渡期损益 13.3 亿元计入本报告期的投资收益,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对本报告期利润影响约 10.6 亿元。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 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鑫融”)与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东旭建设拟承接北京菜园街1号项目装修施工总包工程,合同金额14,543.56万元。东旭建设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的全资子公司,东旭光电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8年03月15日 | www.cninfo.com.cn |
十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环鑫融向东旭集团下属公司出租中环假日酒店部分楼层,租赁期为12个月,出租区域建筑面积总计为 50,212.03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17 年10 月 1 日起至年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约1.9亿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协议签署日)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17年09月14日 | 20,000 | 2017年09月15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29-2018.11.7 | 否 | 否 |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11日 | 20,000 | 2017年12月13日 | 14,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13-2022.12.12 | 否 | 否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18日 | 20,000 | 2017年11月29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29-2018.11.28 | 否 | 否 |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16年01月15日 | 64,000 | 2016年01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1.26-2018.5.13 | 是 | 否 |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11日 | 54,000 | 2017年12月14日 | 53,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14-2019.4.13 | 否 | 否 |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14日 | 10,000 | 2017年06月3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30-2025.6.30 | 否 | 否 |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 | 2017年08月31日 | 10,500 | 2017年09月07日 | 10,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7-2027.9.8 | 否 | 否 |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18日 | 50,000 | 2017年12月27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27-2029.12.26 | 否 | 否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8月04日 | 5,000 | 2017年09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12-2018.10.9 | 否 | 否 |
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5日 | 20,000 | 0 | 工程履约担保 | 是 | 否 | ||
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13日 | 500 | 0 | 工程履约担保 | 是 | 否 | ||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03月29日 | 120,000 | 2016年05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5.25-2018.7.13 | 是 | 否 |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5日 | 170,000 | 0 | 工程履约担保 | 是 | 否 | ||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04日 | 18,000 | 2016年08月18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8.18-2018.8.17 | 否 | 否 |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20日 | 10,000 | 2016年09月0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9.8-2018.1.5 | 是 | 否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04日 | 8,000 | 2017年06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30-2019.6.29 | 是 | 否 |
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 2017年02月22日 | 3,000 | 2017年02月2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2.22-2018.1.21 | 是 | 否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8月31日 | 5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30-2020.7.29 | 是 | 否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6日 | 50,000 | 2017年11月0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2-2020.10.30 | 是 | 否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20日 | 4,000 | 2018年02月0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7-2019.2.6 | 否 | 否 | |
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20日 | 26,000 | 2018年01月19日 | 2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19-2026.1.18 | 否 | 否 | |
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20日 | 6,000 | 2018年06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6.8-2023.6.8 | 否 | 否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27日 | 3,100 | 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 ||||||
中环鑫融酒店专项资产支持计划 | 2018年06月27日 | 169,000 | 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8,1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95,68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911,1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13,41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8,1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495,68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911,1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13,41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7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56,04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56,04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1)精准扶贫规划(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在快速地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国家方针政策,大力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通过光伏扶贫的精准扶贫模式帮助更多人实现脱贫。作为东北地区最大单体扶贫项目,公司吉林汪清二期30MW光伏扶贫项目已于6月25日并网。该项目建设总投资2.25亿元,占地面积约125公顷,建设30MW集中式光伏电站打造农光互补的生态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发电量为3600万kWh,年销售收入2700万元,实现税金450万元,年可节约标准煤1.2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243吨,减排氮氧化物约82吨。年可提供扶贫资金300万元,带动贫困户1000户,与汪清一期100MW光伏扶贫项目(吉林省2017年度最大的单体产业扶贫项目)累计年可提供扶贫资金1500万元,帮扶贫困户5000户。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1.资金 | 万元 | 1,500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 | 其他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2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1,500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201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精准扶贫创新案例 | 1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6,832,602 | 20.70% | 36,308 | 36,308 | 276,868,910 | 20.71%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43,545 | 0.05% | 743,545 | 0.0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76,089,057 | 20.65% | 36,308 | 36,308 | 276,125,365 | 20.6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76,089,057 | 20.65% | 276,089,057 | 20.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36,308 | 36,308 | 36,308 | 0.0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60,340,670 | 79.30% | -36,308 | -36,308 | 1,060,304,362 | 79.2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60,340,670 | 79.30% | -36,308 | -36,308 | 1,060,304,362 | 79.2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4、其他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1,337,173,272 | 100.00% | 1,337,173,27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其他内资持股中“境内自然人持股”:较年初增加36308股,因公司原副总经理钟民先生2018年1月26日辞职,在离职日半年内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6308股,按高管持股管理相关规则,该等股份作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予以锁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6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43% | 420,222,307 | 5950100 | 273,972,602 | 146,249,705 | 质押 | 414,272,202 | |||
海富通基金-宁波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167号宝安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99% | 66,666,666 | 0 | 0 | 66,666,666 | |||||
新东吴优胜-广发银行-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93% | 65,942,774 | 0 | 0 | 65,942,774 | |||||
泰达宏利基金-招商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8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75% | 63,502,406 | 0 | 0 | 63,502,406 | |||||
国泓资产-宁波银行-西藏信托-鼎证4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75% | 63,450,245 | 0 | 0 | 63,450,245 |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陆家嘴国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71% | 63,026,045 | 0 | 0 | 63,026,045 |
际信托-汇赢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汇泰18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51% | 60,273,978 | 0 | 0 | 60,273,978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4.48% | 59,873,350 | 0 | 0 | 59,873,350 | ||||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锦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3.52% | 47,077,812 | 0 | 0 | 47,077,812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蓝天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84% | 37,990,701 | 0 | 0 | 37,990,701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上表中除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蓝天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外,其余八名股东均因参与公司2016年度95亿元非公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第一大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前九名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尚未获悉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46,249,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249,705 | |||||||
海富通基金-宁波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167号宝安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6,666,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66,666 | |||||||
新东吴优胜-广发银行-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65,942,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65,942,774 | |||||||
泰达宏利基金-招商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8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63,502,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02,406 |
国泓资产-宁波银行-西藏信托-鼎证47号单一资金信托 | 63,450,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50,245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陆家嘴国际信托-汇赢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3,026,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26,045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汇泰187号单一资金信托 | 60,273,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73,978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 | 59,873,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73,350 |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锦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47,077,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077,812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蓝天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 37,990,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90,701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第一大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前九名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尚未获悉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钟民 | 副总经理 | 离任 | 0 | 36,308 | 0 | 36,308 | 0 | 0 | 0 |
合计 | -- | -- | 0 | 36,308 | 0 | 36,308 | 0 | 0 | 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唐晖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18年01月26日 | 由于房地产业务转让,作为地产业务管理人员辞去相应职务 |
叶良红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18年01月26日 | 由于房地产业务转让,作为地产业务管理人员辞去相应职务 |
钟民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18年01月26日 | 由于房地产业务转让,作为地产业务管理人员辞去相应职务 |
朱胜利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07月05日 | 辞去公司职务 |
柏志伟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07月05日 | 辞去公司职务 |
陈泰泉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
邓新贵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18年07月23日 | 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改任副总经理 |
唐晖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
董志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
李东昕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
姜力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郝莉萍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7月23日 | |
侯继伟 | 董事长 | 任免 | 2018年07月23日 | 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改任董事长 |
李泉年 | 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李明 | 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夏志勇 | 董事、财务总监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陈巍 | 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何为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许健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曾维海 | 监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
邢丽芬 | 监事 | 被选举 | 2018年07月23日 |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12,622,803.55 | 8,654,598,591.9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277,395.00 | 16,400,000.00 |
应收账款 | 3,478,048,630.73 | 2,539,108,520.99 |
预付款项 | 2,991,098,722.44 | 409,253,220.4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79,756,521.95 | 329,615,599.4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24,469,991.27 | 1,301,445,789.12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6,779,653,499.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23,291,715.67 | 591,583,192.83 |
流动资产合计 | 14,245,565,780.61 | 20,621,658,414.5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295,003.06 | 30,991,203.7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27,971.59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1,091,654.08 | 1,631,456,303.95 |
固定资产 | 4,524,723,686.29 | 2,736,544,872.03 |
在建工程 | 1,352,494,970.13 | 1,618,317,129.14 |
工程物资 | 19,409,921.67 | 46,354,039.82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5,952,220.43 | 14,217,410.72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87,861,745.80 | 63,931,167.72 |
开发支出 | 4,960,322.83 | |
商誉 | 664,824,271.43 | 666,602,038.94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198,826.84 | 110,310,526.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648,826.10 | 100,463,269.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97,657,432.85 | 1,257,724,997.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41,086,530.27 | 8,281,873,282.23 |
资产总计 | 28,286,652,310.88 | 28,903,531,696.8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1,000,000.00 | 1,888,1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527,666.50 | 5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3,926,327,336.10 | 3,209,589,318.05 |
预收款项 | 1,226,535,956.64 | 915,794,990.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184,754.23 | 25,761,152.89 |
应交税费 | 234,813,585.45 | 85,238,868.82 |
应付利息 | 115,545,330.92 | 132,713,934.81 |
应付股利 | 1,786,039.81 | 1,786,039.81 |
其他应付款 | 225,536,451.77 | 219,926,086.6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2,964,637,958.5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6,767,776.64 | 941,807,409.04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501,654.41 | 152,980,111.86 |
流动负债合计 | 7,959,526,552.47 | 10,588,335,870.8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39,200,000.00 | 5,638,4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410,706,016.22 | 796,432,082.3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707,056.80 | 1,707,056.80 |
递延收益 | 14,312,850.00 | 9,281,245.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6,448,647.51 | 303,012,733.6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246,870.62 | 6,897,596.5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68,621,441.15 | 6,755,730,714.46 |
负债合计 | 15,528,147,993.62 | 17,344,066,585.2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37,173,272.00 | 1,337,173,2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73,617,270.78 | 8,873,617,270.7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50,752.32 | 7,067,018.2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489,588.81 | 188,489,588.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42,202,543.34 | 1,079,619,148.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744,033,427.25 | 11,485,966,298.11 |
少数股东权益 | 14,470,890.01 | 73,498,813.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758,504,317.26 | 11,559,465,111.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286,652,310.88 | 28,903,531,696.82 |
法定代表人:侯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7,013,123.08 | 180,726,524.8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290,268.20 | 15,294,153.70 |
预付款项 | 415,098.94 | 219,749.53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01,712,651.86 | 5,452,359,920.03 |
存货 | 2,355,796.82 |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86,873,471.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72,626.05 | 4,160,705.93 |
流动资产合计 | 3,639,003,768.13 | 5,741,990,322.54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901,003.06 | 22,922,691.0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95,812,028.22 | 11,229,825,956.63 |
投资性房地产 | 61,547,676.12 | 59,639,931.54 |
固定资产 | 7,771,487.32 | 8,632,440.76 |
在建工程 | 55,649,774.11 | 54,939,746.14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274,923.47 | 12,366,421.9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62,767.81 | 61,763,330.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8,000,000.00 | 1,468,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261,919,660.11 | 12,918,090,518.81 |
资产总计 | 16,900,923,428.24 | 18,660,080,841.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60,000,000.00 | 1,567,1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009,614.47 | 9,416,751.47 |
预收款项 | 4,042,799.00 | 4,039,259.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42,116.79 | 13,653,686.73 |
应交税费 | 95,059,062.69 | 18,938,585.03 |
应付利息 | 10,165,465.16 | 9,050,595.15 |
应付股利 | 1,786,039.81 | 1,786,039.81 |
其他应付款 | 2,344,074,512.02 | 3,513,846,147.99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29,060,759.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5,545,776.91 | 144,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9,125,386.85 | 5,310,891,824.2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334,200,000.00 | 2,57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18,790,393.5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707,056.80 | 1,707,056.80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0,250.74 | 2,355,672.7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5,547,701.06 | 2,583,062,729.53 |
负债合计 | 5,784,673,087.91 | 7,893,954,553.7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37,173,272.00 | 1,337,173,2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00,934,485.67 | 9,000,934,485.6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50,752.32 | 7,067,018.2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8,879,500.71 | 118,879,500.71 |
未分配利润 | 656,712,329.63 | 302,072,010.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116,250,340.33 | 10,766,126,287.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900,923,428.24 | 18,660,080,841.3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568,223,818.72 | 3,217,041,198.02 |
其中:营业收入 | 3,568,223,818.72 | 3,217,041,198.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28,609,952.01 | 3,039,412,765.23 |
其中:营业成本 | 2,922,941,509.52 | 2,769,690,655.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257,195.43 | 50,247,478.76 |
销售费用 | 10,575,959.75 | 30,596,225.63 |
管理费用 | 159,274,473.23 | 104,771,821.72 |
财务费用 | 206,695,659.48 | 75,211,747.80 |
资产减值损失 | 17,865,154.60 | 8,894,835.4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4,383,739.27 | 5,113.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7,971.59 | -126,455.67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0.00 | -52,296.48 |
其他收益 | 6,506,730.64 | 686,404.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80,506,506.62 | 178,267,653.47 |
加:营业外收入 | 53,189.99 | 935,574.25 |
减:营业外支出 | 259,134.65 | 2,511,456.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80,300,561.96 | 176,691,770.97 |
减:所得税费用 | 263,147,871.49 | 25,250,932.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7,152,690.47 | 151,440,838.2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124,114.76 | 151,440,838.2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5,028,575.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7,407,499.25 | 151,503,597.20 |
少数股东损益 | -254,808.78 | -62,758.9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16,265.96 | -2,421,937.3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16,265.96 | -2,421,937.34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16,265.96 | -2,421,937.34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16,265.96 | -2,421,937.34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12,636,424.51 | 149,018,900.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12,891,233.29 | 149,081,659.8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4,808.78 | -62,758.9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85 | 0.11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85 | 0.1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侯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984,484.33 | 2,446,342.88 |
减:营业成本 | 912,761.62 | 3,714,637.10 |
税金及附加 | 1,049,054.10 | 1,363,608.19 |
销售费用 | 113,159.28 | 600,454.43 |
管理费用 | 19,940,578.53 | 24,449,474.30 |
财务费用 | 104,194,413.28 | 14,216,043.59 |
资产减值损失 | -2,600,204.50 | 56,166.4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4,196,368.2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7,971.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0.00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3,573,260.28 | -41,954,041.19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3,573,260.28 | -43,954,039.89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108,837.42 | -10,044,657.4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464,422.86 | -33,909,382.4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711,761.81 | -33,909,382.4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3,176,184.67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16,265.96 | -2,421,937.34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16,265.96 | -2,421,937.34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16,265.96 | -2,421,937.34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4,948,156.90 | -36,331,319.7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70,142,144.77 | 2,936,656,581.4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244,228.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412,485.22 | 178,001,890.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5,798,858.02 | 3,114,658,471.8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91,188,257.03 | 3,833,409,625.8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643,973.78 | 101,657,928.7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151,936.50 | 175,980,723.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271,981.80 | 344,604,152.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17,256,149.11 | 4,455,652,43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457,291.09 | -1,340,993,958.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7,997,000.00 | 448,994,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690.79 | 131,568.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9,930,786.90 | 209,242.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8,150,647.69 | 449,334,811.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51,138,304.84 | 548,203,774.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294,000.00 | 2,007,052,280.3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8,172,145.3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166,893.5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70,599,198.42 | 2,803,428,200.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2,448,550.73 | -2,354,093,388.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11,406,173.85 | 3,713,192,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96,635.28 | 51,812,461.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2,502,809.13 | 3,765,004,461.8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73,196,304.90 | 2,094,4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6,089,396.25 | 173,041,497.5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79,665.90 | 5,096,590.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0,165,367.05 | 2,272,538,087.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7,662,557.92 | 1,492,466,374.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1.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11,567,997.77 | -2,202,620,973.1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66,126,717.50 | 8,428,310,618.2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4,558,719.73 | 6,225,689,645.1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29,783.47 | 2,587,982.2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1,785,662.19 | 2,144,690,504.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4,915,445.66 | 2,147,278,486.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7,195.79 | 19,885,318.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12,584,663.73 | 23,227,622.80 |
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4,929.02 | 44,094,854.9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0,283,774.38 | 932,528,909.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6,310,562.92 | 1,019,736,706.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395,117.26 | 1,127,541,780.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7,042,999.48 | 400,5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4,166,515.4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41,211,684.95 | 400,5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6,352.76 | 4,468,148.6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4,958,100.00 | 2,619,616,940.2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804,452.76 | 2,624,085,088.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5,407,232.19 | -2,223,585,088.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3,000,000.00 | 1,512,1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121.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3,000,000.00 | 1,512,281,121.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89,573,742.76 | 1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0,416,856.42 | 26,465,178.7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742,457.71 | 5,096,590.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0,733,056.89 | 141,561,768.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7,733,056.89 | 1,370,719,352.3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6,279,058.04 | 274,676,043.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0,455,664.82 | 12,255,262.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6,734,722.86 | 286,931,306.7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7,067,018.28 | 188,489,588.81 | 1,079,619,148.24 | 73,498,813.43 | 11,559,465,111.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7,067,018.28 | 188,489,588.81 | 1,079,619,148.24 | 73,498,813.43 | 11,559,465,111.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16,265.96 | 1,262,583,395.10 | -59,027,923.42 | 1,199,039,205.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16,265.96 | 1,317,407,499.25 | -254,808.78 | 1,312,636,424.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824,104.15 | -54,824,104.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824,104.15 | -54,824,104.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8,773,114.64 | -58,773,114.6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2,550,752.32 | 188,489,588.81 | 2,342,202,543.34 | 14,470,890.01 | 12,758,504,317.26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10,363,322.67 | 188,489,588.81 | 554,241,221.51 | 37,977.32 | 10,963,922,653.09 | ||||||
加:会计政策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10,363,322.67 | 188,489,588.81 | 554,241,221.51 | 37,977.32 | 10,963,922,653.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1,937.34 | 132,783,171.39 | 13,137,241.02 | 143,498,475.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1,937.34 | 151,503,597.20 | -62,758.98 | 149,018,900.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720,425.81 | -18,720,425.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720,425.81 | -18,720,425.8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8,873,617,270.78 | 7,941,385.33 | 188,489,588.81 | 687,024,392.90 | 13,175,218.34 | 11,107,421,128.1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7,067,018.28 | 118,879,500.71 | 302,072,010.92 | 10,766,126,287.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7,067,018.28 | 118,879,500.71 | 302,072,010.92 | 10,766,126,287.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16,265.96 | 354,640,318.71 | 350,124,052.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16,265.96 | 409,464,422.86 | 404,948,156.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824,104.15 | -54,824,104.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824,104.15 | -54,824,104.1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2,550,752.32 | 118,879,500.71 | 656,712,329.63 | 11,116,250,340.33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10,363,322.67 | 118,879,500.71 | 509,690,001.35 | 10,977,040,582.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10,363,322.67 | 118,879,500.71 | 509,690,001.35 | 10,977,040,582.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1,937.34 | -52,629,808.24 | -55,051,745.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1,937.34 | -33,909,382.43 | -36,331,319.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720,425.81 | -18,720,425.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720,425.81 | -18,720,425.8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7,173,272.00 | 9,000,934,485.67 | 7,941,385.33 | 118,879,500.71 | 457,060,193.11 | 10,921,988,836.8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3年12月31日经深府办复[1993]926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公众公司。1994年2月8日经深证办复[1994]40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同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5年11月、1997年8月、1999年4月、7月分别实施了增资配股、分红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股本为469,593,364.00元。
2015年8月,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通过收购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99%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9月,东旭集团通过收购深圳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89%股份,将其持股比例增加至29.88%。同时于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因原董事辞职,公司补选的新董事中一半以上人员及董事长均为东旭集团选派,东旭集团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5日起,证券简称由“宝安地产”变更为“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
2016 年6月16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8号文《关于核准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7,579,908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0.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 9,499,999,992.60元,用于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17个光伏电站项目。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7,173,272.00元,东旭集团持股比例增加至30.98%。
2018年2月2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8月2日6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股数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2%。截至2018年6月8日收盘,东旭集团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5,950,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合计成交总金额为68,019,979.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日,东旭集团持股比例增加至31.43%。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337,173,272.00元;法定代表人:朱胜利;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418Y;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东旭蓝天的母公司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李兆廷。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及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园林、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及生态湿地的运营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湖底淤泥处理;环保项目管理与咨询;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电力工程总承包及国际工程总承包。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新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2018年8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18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3户(含5个结构化主体),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5户,减少44户(含1个结构化主体),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光伏电站工程建筑施工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收入”的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6月30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6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孙公司。子孙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
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其它组合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信用期内 | 0.00% | 0.00%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70.00% | 7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其他组合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①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②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土木工程建筑业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工程施工、消耗性生物资产等(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在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非开发产品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除考虑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该存货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外,还需要考虑未来事项的影响。
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21“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明细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 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 | 有权属年限(房产证或土地证上规定的期限)按权属年限,无权属年限按30年 | 5.00 | 3.17 |
简易房 | 5年 | 5.00 | 19.00 | |
其他建筑物 | 10年 | 5.00 | 9.50 |
光伏电站 | 光伏电站 | 20年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10年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运输设备 | 5年 | 5.00 | 19.00 |
其他设备 | 实验、质检、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工具器具及其它 | 5年 | 5.00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
(1)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处理;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消耗性生物资产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②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根据其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 |
油茶树 | 30年 | 5% |
(4)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5)每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①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有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20、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6、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土木工程建筑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
27、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会计政策变更①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序号 | 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2017年同期金额(增加+/减少 -) |
1 | 财会〔2017〕30号 | 营业外收入 | -686,974.00 |
营业外支出 | -52,866.48 | ||
资产处置收益 | -52,296.48 |
其他收益 | 686,404.00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本期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其他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26“收入确认原则”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1、其他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3%、5%、6%、10%、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物业代收水电费分别按6%和16%的税率计算,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及公司所在地政策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按超率累进税率30%-60%计缴 |
契税 | 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额3%-5%计征 |
耕地占用税 | 按占用耕地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或建房按土地所在地政策计缴 |
不同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级次 | 所得税率 |
母公司 | 本公司 | 25% |
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注1]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注1] |
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级子公司 | [注1] |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注2]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注3]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注3] |
[注1、注2、注3] 详见本附注六、(2)税项之税收优惠。(2)税收优惠①本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发[2018]25号文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西藏自治区内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即按照9%计缴所得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并暂免征收西藏自治区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按9%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川发改西产认字[2016]41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本报告期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GR20173200216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持股51%子公司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GR20163100087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④根据财税 [2008] 116号、国税发 [2009] 80号文件规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项目, 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可以享受光伏电站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⑤根据财税【2016】81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子公司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旭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备案。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已完成”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备案。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39,322.43 | 612,382.23 |
银行存款 | 3,253,919,397.30 | 8,645,395,349.77 |
其他货币资金 | 58,064,083.82 | 8,590,859.98 |
合计 | 3,312,622,803.55 | 8,654,598,591.98 |
其他说明
注: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58,064,083.82元。其中:57,785,683.60元为保函保证金;160,712.60元为共管账户资金;117,687.62元为存出投资款。
2、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277,395.00 | 7,4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0,000,000.00 | 9,000,000.00 |
合计 | 36,277,395.00 | 16,4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9,950,256.16 | |
商业承兑票据 | 247,200,000.00 | |
合计 | 567,150,256.16 |
3、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15,824,925.13 | 99.96% | 37,776,294.40 | 1.07% | 3,478,048,630.73 | 2,556,490,037.71 | 99.94% | 17,381,516.72 | 0.68% | 2,539,108,520.9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59,983.23 | 0.04% | 1,459,983.23 | 100.00% | 0.00 | 1,459,983.23 | 0.06% | 1,459,983.23 | 100.00% | 0.00 |
合计 | 3,517,284,908.36 | 39,236,277.63 | 3,478,048,630.73 | 2,557,950,020.94 | 18,841,499.95 | 2,539,108,520.9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2,374,515,453.00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713,059,470.57 | 35,652,973.53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087,574,923.57 | 35,652,973.53 | 5.00% |
1至2年 | 12,606,047.75 | 1,260,604.77 | 10.00% |
4至5年 | 71,180.93 | 49,826.65 | 70.00% |
5年以上 | 812,889.45 | 812,889.45 | 100.00% |
合计 | 3,101,065,041.70 | 37,776,294.4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414,759,883.43 |
续前表:
组合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98,805,405.39 |
确定其他组合依据: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例如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应收出口退税款、员工公务借款、备用金、押金及政府保证金、关联方往来等性质的款项;公司对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899,332.5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7,504,554.84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法人1 | 2,768,567.86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 |
法人2 | 1,383,3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 |
法人3 | 944,601.43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 |
法人4 | 629,25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 |
法人5 | 1,260,0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 |
法人6 | 56,000.00 | 现金收回 |
法人7 | 461,065.00 | 现金收回 |
自然人1 | 204.50 | 现金收回 |
自然人2 | 1,506.05 | 现金收回 |
合计 | 7,504,554.84 | -- |
注:本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导致本公司原对收购子公司计提的坏账转回。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85,162,415.2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3.70%,计提坏账准备784,,798.25元。
4、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23,677,619.26 | 94.40% | 320,244,625.27 | 78.25% |
1至2年 | 167,421,103.18 | 5.60% | 89,008,595.21 | 21.75% |
合计 | 2,991,098,722.44 | -- | 409,253,220.48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421,669,850.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0.96%。
其他说明:
无
5、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0,826,576.13 | 9.05% | 140,826,576.13 | 100.00% | 140,826,576.13 | 27.70% | 140,826,576.13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90,029,921.93 | 89.33% | 10,273,399.98 | 0.74% | 1,379,756,521.95 | 339,818,622.46 | 66.83% | 10,203,023.06 | 3.00% | 329,615,599.4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5,194,478.00 | 1.62% | 25,194,478.00 | 100.00% | 27,794,478.00 | 5.47% | 27,794,478.00 | 100.00% | ||
合计 | 1,556,050,976.06 | 176,294,454.11 | 1,379,756,521.95 | 508,439,676.59 | 178,824,077.19 | 329,615,599.4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119,685.55 | 50,119,685.55 | 100.00% | 无法收回 |
应收法人股相关款项 | 47,236,627.18 | 47,236,627.18 | 100.00% | 无法收回 |
广州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 | 24,881,441.50 | 24,881,441.5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深圳桂兴贸易发展公司 | 18,588,821.90 | 18,588,821.9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140,826,576.13 | 140,826,576.13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109,295,937.00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22,533,283.95 | 1,126,664.2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31,829,220.95 | 1,126,664.21 | 5.00% |
1至2年 | 3,963,167.42 | 396,316.74 | 10.00% |
2至3年 | 6,398.24 | 1,919.47 | 30.00% |
5年以上 | 8,748,499.56 | 8,748,499.56 | 100.00% |
合计 | 144,547,286.17 | 10,273,399.9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1,245,482,635.76 |
续前表:
组合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272,540,590.08 |
确定其他组合依据: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例如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应收出口退税款、员工公务借款、备用金、押金及政府保证金、关联方往来等性质的款项;公司对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0,376.9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600,0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法人1 | 2,600,000.0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2,600,000.00 | -- |
注:本公司本期出售地产子公司,收回宁波东旭鸿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付深圳市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项2,600,000.00元,坏账准备全额转回。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58,533,233.10 | 226,286,569.33 |
代垫款项、往来款 | 309,230,765.99 | 229,258,421.78 |
代收代付款 | 3,528,979.33 | 30,131,158.65 |
关联往来 | 874,182,757.93 | 5,860,739.46 |
备用金 | 8,382,138.21 | 5,242,720.69 |
出口退税 | 280.00 | 10,880,141.41 |
其他 | 2,192,821.50 | 779,925.27 |
合计 | 1,556,050,976.06 | 508,439,676.59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654,924,177.93 | 信用期内 | 42.09% |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15,997,840.54 | 信用期内 | 13.88% | |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119,685.55 | 5年以上 | 3.22% | 50,119,685.55 |
邢台邢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0 | 信用期内 | 3.21% | |
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212,035.58 | 35,667,312.66信用期内, 13,544,722.92信用期外一年以内 | 3.16% | 677,236.15 |
合计 | -- | 1,020,253,739.60 | -- | 65.56% | 50,796,921.70 |
6、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8,470,562.70 | 68,470,562.70 | 117,105,814.16 | 117,105,814.16 | ||
库存商品 | 19,027,951.14 | 19,027,951.14 | 4,789,519.50 | 4,789,519.50 | ||
周转材料 | 2,938,269.71 | 2,938,269.71 | 3,261,316.20 | 3,261,316.2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176,710.88 | 2,176,710.88 | 2,209,344.49 | 2,209,344.49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030,308,972.07 | 2,030,308,972.07 | 1,172,314,220.06 | 1,172,314,220.06 | ||
半成品 | 1,410,961.57 | 1,410,961.57 | 1,361,310.71 | 1,361,310.71 | ||
发出商品 | 136,563.20 | 136,563.20 | ||||
在建开发成本 | 3,847,089.00 | 3,847,089.00 | 3,847,089.00 | 3,847,089.00 |
委托加工物资 | 404,264.00 | 404,264.00 | ||||
合计 | 2,128,317,080.27 | 3,847,089.00 | 2,124,469,991.27 | 1,305,292,878.12 | 3,847,089.00 | 1,301,445,789.12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建开发成本 | 3,847,089.00 | 3,847,089.00 | ||||
合计 | 3,847,089.00 | 3,847,089.00 |
注: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所采用的估计售价区分已预售及未售,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按照平均签约价格或类似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8,536,717,278.03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1,240,220,104.26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7,746,628,410.22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030,308,972.07 |
其他说明:
无
7、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的资产 | 6,779,653,499.79 | 6,779,653,499.79 |
其中: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895,406,555.65 | 895,406,555.65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485.53 | 7,485.53 |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87,344,092.97 | 887,344,092.97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40,067,338.94 | 840,067,338.94 |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7,161,417.35 | 427,161,417.35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7,975,281.47 | 277,975,281.47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1,325,329.46 | 511,325,329.46 |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6,140,341.77 | 206,140,341.77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90,950,242.72 | 1,590,950,242.72 |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9,008,433.71 | 289,008,433.71 |
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1,009,986.00 | 1,009,986.00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6,249,754.23 | 26,249,754.23 |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761,133,768.26 | 761,133,768.26 |
梅园项目 | 65,873,471.73 | 65,873,471.73 | ||||
合计 | 6,779,653,499.79 | 6,779,653,499.79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待抵扣、留抵的税费 | 923,291,715.67 | 591,583,192.83 |
合计 | 923,291,715.67 | 591,583,192.83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处于前期运营阶段,形成的待认证、待抵扣及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多,而发电收入尚未完全释放所致。
注2:本期收购电站公司带来留底税额相应增加。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5,742,380.36 | 10,841,377.30 | 4,901,003.06 | 21,764,068.31 | 10,841,377.30 | 10,922,691.01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4,901,003.06 | 4,901,003.06 | 10,922,691.01 | 10,922,691.01 |
按成本计量的 | 10,841,377.30 | 10,841,377.30 | 10,841,377.30 | 10,841,377.30 | ||
其他—保障基金 | 17,394,000.00 | 17,394,000.00 | 20,068,512.71 | 20,068,512.71 | ||
合计 | 33,136,380.36 | 10,841,377.30 | 22,295,003.06 | 41,832,581.02 | 10,841,377.30 | 30,991,203.72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公允价值 | 4,901,003.06 | 4,901,003.06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3,401,003.06 | 3,401,003.06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三九胃泰股份有限公司 | 832,000.00 | 832,000.00 | 832,000.00 | 832,000.00 | 0.98% | |||||
四川通产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 |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24,000.00 | 8,724,000.00 | 8,724,000.00 | 8,724,000.00 | 1.50% | |||||
深运工贸翠苑旅店 | 785,377.30 | 785,377.30 | 785,377.30 | 785,377.30 | ||||||
其他-保障基金 | 20,068,512.71 | 5,394,000.00 | 8,068,512.71 | 17,394,000.00 | ||||||
合计 | 30,909,890.01 | 5,394,000.00 | 8,068,512.71 | 28,235,377.30 | 10,841,377.30 | 10,841,377.30 | --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 | 1,359,486.38 | 1,359,486.38 | |||||||||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 | -331,514.79 | 568,485.21 | ||||||||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小计 | 9,900,000.00 | 1,027,971.59 | 10,927,971.59 | ||||||||
合计 | 9,900,000.00 | 1,027,971.59 | 10,927,971.59 |
其他说明
注1:2017年10月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增资300万元收购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2017年11月1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缴首期增资款90万元。
注2:2018年6月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增资1500万元收购融链科技20%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缴首期增资款900万元。
11、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21,849,586.11 | 132,960,809.85 | 2,054,810,395.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58,278.16 | 43,058,278.16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3,058,278.16 | 43,058,278.1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64,907,864.27 | 132,960,809.85 | 2,097,868,674.1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7,243,361.12 | 18,110,730.89 | 405,354,092.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774,362.33 | 1,648,565.70 | 43,422,928.03 | |
(1)计提或摊销 | 25,434,864.84 | 1,648,565.70 | 27,083,430.54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16,339,497.49 | 16,339,497.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29,017,723.45 | 19,759,296.59 | 448,777,020.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17,890,140.82 | 113,201,513.26 | 1,631,091,654.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16,606,224.99 | 114,850,078.96 | 1,631,456,303.95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注2: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8。
12、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光伏电站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0,853,506.89 | 37,651,343.66 | 14,922,825.03 | 2,511,115,738.35 | 37,588,256.26 | 2,842,131,670.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90,493.10 | 1,077,566.09 | 664,142.38 | 1,951,355,093.57 | 2,376,844.64 | 1,966,064,139.78 |
(1)购置 | 1,077,566.09 | 90,344.83 | 1,914,486.62 | 3,082,397.5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590,493.10 | 817,505,426.95 | 48,648.65 | 828,144,568.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73,797.55 | 1,133,849,666.62 | 413,709.37 | 1,134,837,173.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058,278.16 | 43,058,278.16 | ||||
(1)处置或报废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3,058,278.16 | 43,058,278.16 | ||||
4.期末余额 | 208,385,721.83 | 38,728,909.75 | 15,586,967.41 | 4,462,470,831.92 | 39,965,100.90 | 4,765,137,531.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369,968.65 | 2,943,173.92 | 5,240,174.96 | 36,377,219.37 | 16,381,966.33 | 97,312,503.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2,488.45 | 1,987,552.26 | 1,410,796.47 | 141,485,061.95 | 2,650,645.72 | 151,166,544.85 |
(1)计提 | 3,632,488.45 | 1,987,552.26 | 1,331,495.91 | 89,727,033.24 | 2,567,680.56 | 99,246,250.42 |
(2)企业合并增加 | 79,300.56 | 51,758,028.71 | 82,965.16 | 51,920,294.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39,497.49 | 16,339,497.49 | ||||
(1)处置或报废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6,339,497.49 | 16,339,497.49 | ||||
4.期末余额 | 23,662,959.61 | 4,930,726.18 | 6,650,971.43 | 177,862,281.32 | 19,032,612.05 | 232,139,550.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74,294.93 | 8,000,000.00 | 8,274,294.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74,294.93 | 8,000,000.00 | 8,274,294.9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4,722,762.22 | 33,798,183.57 | 8,661,701.05 | 4,284,608,550.60 | 12,932,488.85 | 4,524,723,686.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4,483,538.24 | 34,708,169.74 | 9,408,355.14 | 2,474,738,518.98 | 13,206,289.93 | 2,736,544,872.0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3,047,861.00 | 4,656,425.17 | 8,000,000.00 | 391,435.83 | 未使用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4,155,774.92 | 经营租入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建筑物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子公司电站项目完工在建转固增加。
注2:本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导致电站资产大量增加。注3:固定资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8。
13、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山大道综合用地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
23号地二期仓库 | 35,800.00 | 35,800.00 | 35,800.00 | 35,800.00 | ||
金寨一期100MW项目 | 79,307,814.68 | 79,307,814.68 | 110,289,112.98 | 110,289,112.98 | ||
金寨二期100MW项目 | 36,540,130.49 | 36,540,130.49 | 13,846,157.68 | 13,846,157.68 | ||
广水孚阳(张阳)分布式项目 | 118,757,852.72 | 118,757,852.72 | ||||
广水孚阳(薛田)分布式项目 | 103,586,358.49 | 103,586,358.49 | ||||
林州桂林镇项目 | 168,439,478.74 | 168,439,478.74 | 162,736,607.54 | 162,736,607.54 | ||
涟源市七星街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105,637,377.23 | 105,637,377.23 | 106,928,087.35 | 106,928,087.35 | ||
林州杨家寨项目 | 80,401.90 | 80,401.90 | 153,551,528.32 | 153,551,528.32 | ||
龙泉农业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486,944.04 | 486,944.04 | ||||
禹州市鸠山镇 | 17,764,171.11 | 17,764,171.11 | 16,386,297.34 | 16,386,297.34 | ||
山西中阳分布式 | 18,660,646.88 | 18,660,646.88 | 17,730,216.75 | 17,730,216.75 | ||
磴口县巴彦套海农场光伏农业电站项目 | 7,717,450.05 | 7,717,450.05 | 7,334,937.86 | 7,334,937.86 | ||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 | 140,894,981.94 | 140,894,981.94 | 132,861,120.45 | 132,861,120.45 | ||
浙江台州仙居项目 | 88,345,224.58 | 88,345,224.58 | 83,673,743.53 | 83,673,743.53 | ||
浙江台州路桥区 | 88,644,219.48 | 88,644,219.48 |
100MW屋顶分布式(20*5) | ||||||
湖北中储粮项目 | 21,203,499.61 | 21,203,499.61 | 11,333,844.44 | 11,333,844.44 | ||
河北中储粮项目 | 62,297,028.01 | 62,297,028.01 | 44,285,805.25 | 44,285,805.25 | ||
湖南衡东县霞流镇20MW项目 | 121,469,168.64 | 121,469,168.64 | 85,866,329.50 | 85,866,329.50 | ||
湖南衡东县大浦镇20MW项目 | 133,479,750.91 | 133,479,750.91 | 54,921,383.95 | 54,921,383.95 | ||
浙江舟山14MW中基船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158,490.56 | 158,490.56 | 79,686,011.88 | 79,686,011.88 | ||
衡阳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8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13,955,945.30 | 13,955,945.30 | ||||
天津宝坻2.6MW屋顶分布式项目 | 12,108,472.38 | 12,108,472.38 | ||||
邢台燃气项目 | 22,096,054.88 | 22,096,054.88 | 13,518,031.02 | 13,518,031.02 |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村镇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89,380,545.43 | 89,380,545.43 | 1,937,593.00 | 1,937,593.00 | ||
龙岗项目 | 55,649,774.11 | 55,649,774.11 | 54,939,746.14 | 54,939,746.14 | ||
湖南攸县100MW光伏电站项目 | 80,449,715.40 | 80,449,715.40 | 80,449,715.40 | 80,449,715.40 | ||
其他项目 | 102,436,320.94 | 102,436,320.94 | 48,988,010.39 | 48,988,010.39 | ||
合计 | 1,352,660,770.13 | 165,800.00 | 1,352,494,970.13 | 1,618,482,929.14 | 165,800.00 | 1,618,317,129.1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金寨一期100MW项目 | 824,330,000.00 | 110,289,112.98 | 78,541,655.18 | 109,522,953.48 | 0.00 | 79,307,814.68 | 45.59% | 部分转固 | 38,534,507.76 | 募股资金 |
金寨二期100MW光伏项目 | 824,330,000.00 | 13,846,157.68 | 22,693,972.81 | 0.00 | 0.00 | 36,540,130.49 | 4.43% | 筹建 | 10,131,632.85 | 募股资金 | ||
广水孚阳(张阳)分布式项目 | 152,510,000.00 | 118,757,852.72 | -11,881,716.01 | 106,876,136.71 | 0.00 | 0.00 | 70.08% | 转固 | 1,969,756.08 | 募股资金 | ||
广水孚阳(薛田)分布式项目 | 142,065,000.00 | 103,586,358.49 | -4,809,686.53 | 98,776,671.96 | 0.00 | 69.53% | 转固 | 15,061,000.06 | 1,012,915.57 | 8.28% | 其他 | |
林州桂林镇项目 | 249,000,000.00 | 162,736,607.54 | 5,702,871.20 | 0.00 | 0.00 | 168,439,478.74 | 67.65% | 试运行 | 募股资金 | |||
林州杨家寨项目 | 166,000,000.00 | 153,551,528.32 | -2,382,830.09 | 151,088,296.33 | 0.00 | 80,401.90 | 91.07% | 转固 | 募股资金 | |||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项目 | 249,000,000.00 | 132,861,120.45 | 8,033,861.49 | 0.00 | 0.00 | 140,894,981.94 | 56.58% | 试运行 | 募股资金 | |||
浙江仙居20MW项目 | 172,010,000.00 | 83,673,743.53 | 4,671,481.05 | 0.00 | 0.00 | 88,345,224.58 | 51.36% | 试运行 | 募股资金 | |||
浙江台州路桥区100MW屋顶分布式(20*5) | 130,026,500.00 | 88,644,219.48 | 10,191,407.80 | 98,835,627.28 | 0.00 | 0.00 | 76.01% | 转固 | 16,183,178.56 | 5,414,335.16 | 8.28% | 其他 |
湖南衡东县霞流镇20MW项目 | 142,044,800.00 | 85,866,329.50 | 35,602,839.14 | 0.00 | 0.00 | 121,469,168.64 | 85.51% | 试运行 | 7,648,524.30 | 5,428,952.54 | 7.60% | 其他 |
湖南衡东县大 | 142,039,700.00 | 54,921,383.95 | 78,558,366.96 | 0.00 | 0.00 | 133,479,750.91 | 93.97% | 试运行 | 7,648,524.30 | 5,428,952.54 | 7.60% | 其他 |
浦镇20MW项目 | ||||||||||||
浙江舟山14MW中基船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91,000,000.00 | 79,686,011.88 | -209,636.64 | 79,317,884.68 | 158,490.56 | 87.34% | 转固 | 募股资金 |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村镇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34,980,200.00 | 1,937,593.00 | 87,442,952.43 | 0.00 | 0.00 | 89,380,545.43 | 66.22% | 试运行 | 募股资金 | |||
天津宝坻2.6MW屋顶分布式项目 | 16,718,216.67 | 12,108,472.38 | -162,862.07 | 11,945,610.31 | 0.00 | 71.45% | 转固 | 其他 | ||||
山东青岛胶州10.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4,686,600.00 | 836,332.03 | 59,686,348.32 | 60,522,680.35 | 0.00 | 93.56% | 转固 | 募股资金 | ||||
衡东旭光-衡阳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8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18,390,000.00 | 13,955,945.30 | -3,385,876.26 | 10,570,069.04 | 0.00 | 57.48% | 转固 | 801,986.09 | 642,298.59 | 7.60% | 其他 |
河北沧州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02,687,700.00 | 1,785,231.48 | 88,579,798.73 | 89,587,958.36 | 0.00 | 777,071.85 | 88.00% | 转固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3,621,818,716.67 | 1,219,044,000.71 | 456,872,947.51 | 817,043,888.50 | 0.00 | 858,873,059.72 | -- | -- | 97,979,110.00 | 17,927,454.40 | -- |
1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用设备 | 18,524,618.67 | 46,354,039.82 |
专用材料 | 885,303.00 | |
合计 | 19,409,921.67 | 46,354,039.82 |
其他说明:
无
15、生产性生物资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03,377.77 | 14,803,377.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3,089.25 | 1,963,089.25 | |||
(1)外购 | 1,963,089.25 | 1,963,089.25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6,766,467.02 | 16,766,467.0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5,967.05 | 585,967.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279.54 | 228,279.54 | |||
(1)计提 | 228,279.54 | 228,279.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814,246.59 | 814,246.5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52,220.43 | 15,952,220.4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17,410.72 | 14,217,410.72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6、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57,884,285.10 | 3,465,298.15 | 10,799,542.90 | 72,149,126.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85,117.40 | 10,131,745.02 | 599,031.93 | 25,515,894.35 | |
(1)购置 | 12,752,520.40 | 599,031.93 | 13,351,552.33 | ||
(2)内部研发 | 10,131,745.02 | 10,131,745.0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032,597.00 | 2,032,597.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669,402.50 | 10,131,745.02 | 3,465,298.15 | 11,398,574.83 | 97,665,020.5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967,857.60 | 577,549.60 | 1,672,551.23 | 8,217,958.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2,064.61 | 242,171.02 | 173,264.88 | 97,815.76 | 1,585,316.27 |
(1)计提 | 936,558.03 | 242,171.02 | 173,264.88 | 97,815.76 | 1,449,809.69 |
(2)企业合并增加 | 135,506.58 | 135,506.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039,922.21 | 242,171.02 | 750,814.48 | 1,770,366.99 | 9,803,274.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629,480.29 | 9,889,574.00 | 2,714,483.67 | 9,628,207.84 | 87,861,745.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916,427.50 | 2,887,748.55 | 9,126,991.67 | 63,931,167.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1.26%。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0,747,100.29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注: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是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以及内部研发转入增加。17、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基于ARM光伏板控制系统研究和实现 | 258,232.20 | 343,223.63 | 601,455.83 | |||||
基于DSP聚光光伏发电自动跟踪系统设计 | 363,226.51 | 381,328.27 | 744,554.78 | |||||
新型电力线路架设光缆的安装设计 | 382,152.95 | 513,248.37 | 895,401.32 | |||||
多平面镜聚光太阳能跟踪系统设计与研究 | 304,633.42 | 491,076.94 | 795,710.36 | |||||
大型光伏电站光伏组件自动清洗技术设计 | 376,068.08 | 274,786.40 | 650,854.48 | |||||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光伏组件的维护 | 318,149.86 | 332,910.79 | 651,060.65 |
技术 | ||||||||
高梁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 | 293,503.35 | 220,487.44 | 513,990.79 | |||||
光伏电站太阳能板的自动清洁技术 | 310,231.46 | 233,272.10 | 543,503.56 | |||||
聚光光伏散热系统 | 305,600.96 | 335,353.71 | 640,954.67 | |||||
光伏组件无损转运技术的研发 | 342,280.33 | 327,852.78 | 670,133.11 | |||||
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的研发 | 341,345.61 | 339,126.01 | 680,471.62 | |||||
光伏电站螺旋钢桩的施工方法 | 339,058.52 | 504,444.03 | 843,502.55 | |||||
光伏电站智能清洗技术 | 331,900.33 | 180,501.88 | 512,402.21 | |||||
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研究 | 407,111.35 | 496,464.11 | 903,575.46 | |||||
太阳能光伏防撞系统 | 286,827.90 | 197,345.73 | 484,173.63 | |||||
合计 | 4,960,322.83 | 5,171,422.19 | 10,131,745.02 |
其他说明
注:公司在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报经公司批准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截至期末,项目已完成开发,形成无形资产。
18、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 31,838,360.93 | 31,838,360.93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91,621,804.35 | 291,621,804.35 |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1,777,767.51 | 1,777,767.51 | ||||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4,369,770.52 | 34,369,770.52 | ||||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8,505,273.37 | 28,505,273.37 | ||||
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 | 27,425,380.94 | 27,425,380.94 | ||||
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 595,851.72 | 595,851.72 |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5,359,798.05 | 15,359,798.05 | ||||
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66,946,392.48 | 266,946,392.48 | ||||
合计 | 698,440,399.87 | 696,662,632.3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 31,838,360.93 | 31,838,360.93 | ||||
合计 | 31,838,360.93 | 31,838,360.93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计算测试日权益法调整后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及收购100%股权产生的商誉金额;
(2)计算被投资企业可收回金额。
其他说明
注1:期末经测试,商誉除对收购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外未发生减值。注2:期末商誉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造成的。
注3:对原收购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提取减值准备的原因是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548,032.88 | 1,257,439.60 | 802,406.46 | 2,003,066.02 | |
土地租赁款 | 108,166,010.17 | 33,364,752.35 | 12,206,557.39 | 129,324,205.13 | |
融资租赁款 | 39,116,152.83 | 3,057,605.99 | 36,058,546.84 | ||
其他 | 596,483.16 | 3,183,751.63 | 967,225.94 | 2,813,008.85 | |
合计 | 110,310,526.21 | 76,922,096.41 | 17,033,795.78 | 170,198,826.84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增加主要为光伏电站项目经营租入土地、办公场所、装修费用以及融资服务费。注2:本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带来光伏电站项目经营租入土地相应增加。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2,419,410.14 | 13,155,674.25 | 59,553,158.55 | 12,880,012.7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732,739.20 | 5,043,769.09 | 37,457,007.44 | 4,728,364.03 |
可抵扣亏损 | 100,025,701.73 | 23,945,477.56 | 329,523,192.27 | 81,319,850.20 |
预计负债 | 1,707,056.80 | 426,764.20 | 1,707,056.80 | 426,764.20 |
递延收益差异 | 4,308,564.00 | 1,077,141.00 | 4,433,115.00 | 1,108,278.75 |
合计 | 207,193,471.87 | 43,648,826.10 | 432,673,530.06 | 100,463,269.9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181,428,919.05 | 295,355,829.35 | 1,202,401,572.10 | 300,414,493.5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401,002.96 | 850,250.74 | 9,422,691.01 | 2,355,672.73 |
折旧或摊销年限和税法不一致 | 970,269.68 | 242,567.42 | 970,269.68 | 242,567.42 |
合计 | 1,185,800,191.69 | 296,448,647.51 | 1,212,794,532.79 | 303,012,733.69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9,215,812.33 | 85,464,036.54 |
可抵扣亏损 | 197,561,064.96 | 271,393,469.47 |
合计 | 246,776,877.29 | 356,857,506.0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 | 297,009.94 | 9,566,351.82 | |
2019年 | 5,125,436.54 | 15,392,884.23 | |
2020年 | 14,102,321.71 | 34,511,566.20 | |
2021年 | 94,161,078.07 | 115,751,285.51 | |
2022年 | 30,314,743.81 | 96,171,381.71 | |
2023年 | 53,560,474.89 | ||
合计 | 197,561,064.96 | 271,393,469.47 | -- |
其他说明:
无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土地及补偿款 | 38,622,189.39 | 39,872,813.39 |
预付EPC工程款 | 4,611,129,144.54 | 905,605,283.80 |
预付投资款 | 847,906,098.92 | 312,246,900.00 |
合计 | 5,497,657,432.85 | 1,257,724,997.19 |
其他说明:
注:期末预付EPC工程款主要为光伏电站项目预付EPC工程款,预付投资款主要为已预付的PPP项目公司投资款及股权收购款。
22、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01,000,000.00 | 1,771,000,000.00 |
质押加保证借款 | 57,100,000.00 |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831,000,000.00 | 1,888,1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会计期内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注2: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58。注3:本期短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李青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提供担保,东旭集团、李兆廷及李青提供担保情况参见本附注十二、5。
23、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527,666.50 | |
合计 | 25,527,666.50 | 5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4、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及暂估材料设备工程款 | 2,681,114,858.79 | 2,426,080,482.16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 | 1,214,964,503.39 | 763,724,549.17 |
应付地价款 | 26,640,994.70 | 15,966,368.50 |
其他 | 3,606,979.22 | 3,817,918.22 |
合计 | 3,926,327,336.10 | 3,209,589,318.0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76,750,270.70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河南英利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6,649,521.18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7,458,651.40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5,801,924.00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 33,022,565.45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中科恒源(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252,206.04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正泰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6,933,468.79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 26,750,000.00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山东亿利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789,003.14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 17,881,088.76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江西正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3,708,466.40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徐州市腾艺园林有限公司 | 10,229,832.49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山西骏通路桥有限公司 | 9,952,998.94 | 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
合计 | 423,179,997.29 | -- |
其他说明:
25、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设备款 | 1,207,658,969.55 | 910,044,421.39 |
预收物业管理费 | 8,955,079.81 | 5,676,019.01 |
其他 | 9,921,907.28 | 74,550.00 |
合计 | 1,226,535,956.64 | 915,794,990.4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遂溪县欣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06,389,548.09 | 未达到约定的偿还或结转条件 |
新泰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49,128,724.23 | 未达到约定的偿还或结转条件 |
蒙阴县盛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4,424,180.03 | 未达到约定的偿还或结转条件 |
益阳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未达到约定的偿还或结转条件 |
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乡财政所 | 12,049,566.12 | 未达到约定的偿还或结转条件 |
合计 | 195,992,018.47 | -- |
26、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411,958.52 | 159,572,738.29 | 161,453,936.86 | 23,530,759.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9,194.37 | 13,739,502.45 | 13,434,702.54 | 653,994.28 |
合计 | 25,761,152.89 | 173,312,240.74 | 174,888,639.40 | 24,184,754.2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872,248.35 | 138,863,859.95 | 140,785,942.09 | 17,950,166.21 |
2、职工福利费 | 82,260.84 | 3,285,477.47 | 3,335,596.11 | 32,142.20 |
3、社会保险费 | 206,113.84 | 6,865,125.82 | 6,702,264.02 | 368,975.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2,765.44 | 6,032,959.94 | 5,886,209.34 | 319,516.04 |
工伤保险费 | 12,581.55 | 347,191.43 | 336,145.30 | 23,627.68 |
生育保险费 | 20,766.85 | 484,974.45 | 479,909.38 | 25,831.92 |
4、住房公积金 | 169,022.92 | 7,792,293.36 | 7,818,435.86 | 142,880.4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96,045.49 | 813,721.00 | 874,450.83 | 4,935,315.66 |
8、其他短期薪酬 | 86,267.08 | 1,952,260.69 | 1,937,247.95 | 101,279.82 |
合计 | 25,411,958.52 | 159,572,738.29 | 161,453,936.86 | 23,530,759.9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9,867.22 | 13,252,083.90 | 12,953,427.76 | 628,523.36 |
2、失业保险费 | 19,327.15 | 487,418.55 | 481,274.78 | 25,470.92 |
合计 | 349,194.37 | 13,739,502.45 | 13,434,702.54 | 653,994.28 |
其他说明:
无
27、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262,855.70 | 16,715,124.75 |
企业所得税 | 190,272,526.22 | 32,567,696.75 |
个人所得税 | 2,161,019.22 | 1,718,432.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16,329.31 | 9,735,157.46 |
土地增值税 | 12,036,215.30 | 12,036,215.30 |
其他税费 | 9,564,639.70 | 12,466,241.89 |
合计 | 234,813,585.45 | 85,238,868.82 |
其他说明:
注: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剥离地产业务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28、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14,563,576.55 | 125,181,978.59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81,754.37 | 7,531,956.22 |
合计 | 115,545,330.92 | 132,713,934.8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9、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786,039.81 | 1,786,039.81 |
合计 | 1,786,039.81 | 1,786,039.8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0、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往来款 | 100,566,370.17 | 44,178,897.54 |
应付关联方往来 | 30,242,742.91 | 30,242,742.91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 45,504,941.16 | 33,894,182.55 |
应付代收代付款 | 7,072,447.37 | 9,735,970.85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32,680,000.00 | 95,072,526.32 |
其他 | 9,469,950.16 | 6,801,766.46 |
合计 | 225,536,451.77 | 219,926,086.63 |
31、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178,640,354.70 |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5.00 |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6,969,712.79 |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55,258,449.78 |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015,509.08 |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9,130,671.06 |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561,573.33 |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4,041,077.28 |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128,535.42 |
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1,010,000.00 |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658,488.50 |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2,562,722.51 | |
梅园项目 | 29,060,759.06 | |
合计 | 2,964,637,958.51 |
其他说明:
注:为集中资源深耕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本公司与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旭日资本”)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拟向西藏旭日资本转让公司全部房地产业务(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涉及的目标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67.80亿元、29.65亿元(上述数据已经扣除与本公司往来款)。本公司以目标资产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总股权转让价款为21.34亿元,该协议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8日的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目标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月底全部完成,欠付本公司的往来款项已于2018年3月全部偿还,截至2018年6月30日,股转转让款项已累计收回1,263,552,081.53元,根据协议约定,其余股转转让款项870,922,018.47元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收回。
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63,400,000.00 | 935,575,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73,010,986.64 | 5,875,619.04 |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356,790.00 | 356,790.00 |
合计 | 1,136,767,776.64 | 941,807,409.04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增加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增加。注2:本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带来相应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增加。注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详见本附注七、34。注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详见本附注七、35。注5: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详见本附注七、37。
3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11,501,654.41 | 152,980,111.86 |
合计 | 211,501,654.41 | 152,980,111.8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注:待转销项税为新能源及生态环保工程收入已确认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34、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604,500,000.00 | 3,520,000,000.00 |
保证加质押借款 | 824,700,000.00 | 825,000,000.00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410,000,000.00 | 754,000,000.00 |
保证加抵押加质押借款 | 539,400,000.00 | |
合计 | 4,839,200,000.00 | 5,638,4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注1: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本附注七、58。注2:本期长期借款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李青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提供担保,东旭集团、李兆廷及李青提供担保情况参见本附注十二、5。
35、长期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3,243,906,974.52 | 1,020,233,699.1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60,189,971.66 | 217,925,997.7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见本附注七、32) | 273,010,986.64 | 5,875,619.04 |
合计 | 2,410,706,016.22 | 796,432,082.39 |
其他说明:
注:本期长期应付款为本公司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取得的借款。
36、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707,056.80 | 1,707,056.80 | 被诉房地产销售合同违约,按一审判决结果计提 |
合计 | 1,707,056.80 | 1,707,056.8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37、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281,245.00 | 5,210,000.00 | 178,395.00 | 14,312,850.00 | |
合计 | 9,281,245.00 | 5,210,000.00 | 178,395.00 | 14,312,85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9,281,245.00 | 5,210,000.00 | 178,395.00 | 14,312,8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281,245.00 | 5,210,000.00 | 178,395.00 | 14,312,850.00 | -- |
其他说明:
无
38、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维修基金 | 6,246,870.62 | 6,897,596.58 |
合计 | 6,246,870.62 | 6,897,596.58 |
其他说明:
无。
3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37,173,272.00 | 1,337,173,272.00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有及国有法人持股 | 743,545.00 | 743,545.00 |
2.境内法人持股 | 276,089,057.00 | 276,089,057.00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 36,308.00 | 36,308.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76,832,602.00 | 36,308.00 | 276,868,91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60,340,670.00 | -36,308.00 | 1,060,304,362.00 | ||||
2. 其他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060,340,670.00 | -36,308.00 | 1,060,304,362.00 | ||||
三、股份总数 | 1,337,173,272.00 | 1,337,173,272.00 |
注:其他内资持股中“境内自然人持股”:较年初增加36308股,因公司原副总经理钟民先生2018年1月26日辞职,在离职日半年内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6308股,按高管持股管理相关规则,该等股份作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予以锁定。
4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692,314,304.48 | 8,692,314,304.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1,302,966.30 | 181,302,966.30 | ||
合计 | 8,873,617,270.78 | 8,873,617,270.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67,018.28 | -6,021,687.95 | -1,505,421.99 | -4,516,265.96 | 2,550,752.3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067,018.28 | -6,021,687.95 | -1,505,421.99 | -4,516,265.96 | 2,550,752.3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067,018.28 | -6,021,687.95 | -1,505,421.99 | -4,516,265.96 | 2,550,752.3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2、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8,489,588.81 | 188,489,588.81 | ||
合计 | 188,489,588.81 | 188,489,588.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3、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9,619,148.24 | 554,241,221.5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79,619,148.24 | 554,241,221.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7,407,499.25 | 544,098,352.5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4,824,104.15 | 18,720,425.8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42,202,543.34 | 1,079,619,148.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68,223,818.72 | 2,922,941,509.52 | 3,210,979,923.54 | 2,766,068,770.03 |
其他业务 | 6,061,274.48 | 3,621,885.85 | ||
合计 | 3,568,223,818.72 | 2,922,941,509.52 | 3,217,041,198.02 | 2,769,690,655.88 |
45、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66,288.18 | 3,664,762.82 |
教育费附加 | 1,566,314.78 | 2,973,948.06 |
房产税 | 3,073,389.67 | 1,136,131.54 |
土地使用税 | 861,225.27 | 2,225,605.61 |
印花税 | 3,432,302.46 | 1,660,501.08 |
土地增值税 | 37,812,101.38 | |
其他 | 257,675.07 | 774,428.27 |
合计 | 11,257,195.43 | 50,247,478.76 |
其他说明:
注: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剥离地产业务,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46、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21,192.70 | 8,152,879.21 |
寄运费 | 3,082,066.14 | |
行政办公费 | 103,510.74 | 1,100,810.40 |
推广活动费 | 408,748.39 | 3,960,484.77 |
媒介广告费 | 8,298,005.82 | |
销售代理费 | 6,339,193.36 | |
其他 | 2,060,441.78 | 2,744,852.07 |
合计 | 10,575,959.75 | 30,596,225.63 |
其他说明:
注: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剥离地产业务所致。
47、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4,174,359.61 | 59,816,023.62 |
行政办公费 | 34,247,047.53 | 17,170,024.85 |
折旧及摊销 | 11,510,253.31 | 2,392,252.71 |
中介咨询费 | 16,166,047.83 | 24,356,355.28 |
研发费 | 13,016,362.96 | |
其他 | 160,401.99 | 1,037,165.26 |
合计 | 159,274,473.23 | 104,771,821.72 |
其他说明:
注: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生态环保业务发展较快相应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及行政办公费大幅增加,同时自2017年5月起新增了生态环保版块的费用所致。
48、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00,189,403.21 | 123,043,906.62 |
减:利息收入 | 104,503,421.28 | 50,948,104.58 |
汇兑损益 | -401.97 | 1,305.19 |
融资费用 | 7,753,821.38 | 2,245,026.85 |
贴息费 | 2,287,500.00 | |
手续费 | 950,318.22 | 869,613.72 |
其他 | 18,439.92 | |
合计 | 206,695,659.48 | 75,211,747.80 |
其他说明:
注: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平均借款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7,865,154.60 | 8,894,835.44 |
合计 | 17,865,154.60 | 8,894,835.44 |
其他说明:
5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7,971.59 | -126,455.6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33,206,589.6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1,568.83 | |
其他投资收益 | 149,178.08 | |
合计 | 1,334,383,739.27 | 5,113.16 |
其他说明: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170.00 | -52,296.48 |
52、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506,730.64 | 686,404.00 |
5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1,000.00 | 640,412.45 | 1,000.00 |
无需支付款项 | 1,550.01 | ||
其他 | 52,189.99 | 293,611.79 | 52,189.99 |
合计 | 53,189.99 | 935,574.25 | 53,189.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对2017年同期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5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2,400,000.00 | 100,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159,082.01 | 34,264.59 | 159,082.01 |
业主赔偿款 | 72,634.87 | ||
其他 | 52.64 | 4,557.29 | 52.64 |
合计 | 259,134.65 | 2,511,456.75 | 259,134.65 |
其他说明:
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2017年同期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55、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4,624,208.57 | 56,876,826.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8,523,662.92 | -31,625,893.86 |
合计 | 263,147,871.49 | 25,250,932.7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80,300,561.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5,075,140.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5,468,865.8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4,715,731.7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2,069,763.8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7,314,163.6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 8,209,792.65 |
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263,147,871.49 |
其他说明
56、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外部单位往来款 | 95,956,486.89 | 176,381,462.14 |
收到或退回的保证金及押金等 | 236,367,496.48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1,538,335.64 | 686,404.00 |
员工归还公务借款 | 550,166.21 | |
罚款收入 | 640,412.45 | |
其他 | 293,611.79 | |
合计 | 344,412,485.22 | 178,001,890.3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办公费用等支出 | 50,573,497.35 | 48,078,185.96 |
销售费广告、代理等支出 | 5,654,767.05 | 22,443,346.42 |
延期交房赔偿款支出 | 111,456.75 | |
支付外部单位款 | 41,387,233.75 | 273,971,162.93 |
支付或退还的保证金押金等 | 362,397,401.64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00,000.00 |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159,082.01 | |
合计 | 460,271,981.80 | 344,604,152.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重分类 | 35,764,271.43 | 209,242.84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往来款项等 | 2,944,166,515.47 | |
合计 | 2,979,930,786.90 | 209,242.8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重分类 | 116,566,893.58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往来款项等 | 351,940,801.08 | |
投资款 | 535,659,198.92 | |
合计 | 1,004,166,893.5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1,096,635.28 | 51,812,461.81 |
合计 | 51,096,635.28 | 51,812,461.8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筹资费用 | 7,753,821.38 | 5,096,590.12 |
非公开发行费 | 3,125,844.52 | |
合计 | 10,879,665.90 | 5,096,590.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317,152,690.47 | 151,440,838.2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865,154.60 | 8,894,835.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8,478,254.93 | 15,927,310.3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49,809.69 | 949,258.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965,021.79 | 3,848,618.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70.00 | 52,296.4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5,727,303.31 | 74,342,134.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34,383,739.27 | -5,113.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814,443.86 | -31,625,893.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64,086.18 | -807,312.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3,024,202.15 | -1,405,924,878.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16,444,483.84 | -1,525,616,728.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97,508,711.70 | 1,367,530,67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457,291.09 | -1,340,993,958.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54,558,719.73 | 6,225,689,645.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66,126,717.50 | 8,428,310,618.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11,567,997.77 | -2,202,620,973.1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400,002.00 |
其中: | --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0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8,164,273.43 |
其中: | --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9,018,191.62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36,555.72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12,339.38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4,610,431.73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959,784.67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826,970.31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764,271.43 |
其他说明:
注: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为负,重分类为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63,552,091.92 |
其中: | -- |
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1.00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52,100.00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7,556,046.45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1,418,118.42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1,417,900.00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734,400.00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617,500.00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7,125,832.05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1,947,010.00 |
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1.00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127,500.00 |
梅园项目 | 81,555,681.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80,118,985.50 |
其中: | -- |
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274,058,812.95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485.53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3,451,485.04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8,383,100.98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7,293.78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322,043.11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30,336.01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75,921.97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3,073,500.59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4,034,206.04 |
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9,986.00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385.82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850,427.68 |
梅园项目 |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6,566,893.58 |
其他说明:
注: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为负,重分类为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54,558,719.73 | 9,966,126,717.50 |
其中:库存现金 | 639,322.43 | 760,296.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53,919,397.30 | 9,965,366,420.7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4,558,719.73 | 9,966,126,717.50 |
其他说明:
5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064,083.82 | 保证金存款及共管资金、质押存款、存出投资款 |
固定资产 | 2,051,344,383.37 | 信托贷款及融资租赁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53,184,432.32 | 信托贷款抵押 |
持有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650,408,406.86 | 信托贷款质押 |
持有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13,491,949.69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248,715,241.45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64,937,093.73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78,847,364.76 | 银行贷款质押 |
持有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89,629,562.3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股权 | 161,182,311.89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2,734,859.28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67,361,856.05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山东东旭国山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558,484.4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龙泉旭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270,961,640.48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9,134,569.22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57,070,821.9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股权 | 998,425.06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6,155,714.21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5,276,890.34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3,010,541.9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7,075,266.00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722,922.36 | 融资租赁质押 |
持有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 1,047,485.96 | 融资租赁质押 |
合计 | 5,924,914,307.43 | --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用于贷款质押的子公司股权,受限金额为该子公司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45,664.40 |
其中:美元 | 482.42 | 6.6171 | 3,192.25 |
欧元 | |||
港币 | 50,358.25 | 0.8434 | 42,472.1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1日 | 10,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1日 | 已支付对价,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9,371,923.92 | 3,010,541.90 |
宁夏盛唐太 | 2018年04月 | 1,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2018年04月 | 已支付对价, | 14,227,477.9 | 6,075,266.00 |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01日 | 企业合并 | 01日 | 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5 |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1日 | 1.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1日 | 已支付对价,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11,314,278.31 | 6,155,713.21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1日 | 4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1日 | 已支付对价,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14,338,149.77 | 4,876,890.34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1日 | 1,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2日 | 已支付对价,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7,740,928.93 | 2,722,922.36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1日 | 1.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2日 | 已支付对价,完成交接,实质控制被购买方财务和经营政策 | 5,422,113.61 | 1,047,484.96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计 |
--现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2,400,002.00 |
合并成本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2,400,002.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2,400,002.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2,236,555.72 | 2,236,555.72 | 4,610,431.73 | 4,610,431.73 | 14,959,784.67 | 14,959,784.67 | 4,826,970.31 | 4,826,970.31 | 2,512,339.38 | 2,512,339.38 | 19,018,191.62 | 19,018,191.62 |
应收款项 | 22,004,068.35 | 22,004,068.35 | 40,837,909.42 | 40,837,909.42 | 16,631,140.93 | 16,631,140.93 | 12,880,301.92 | 12,880,301.92 | 19,684,070.72 | 19,684,070.72 | 9,644,126.54 | 9,644,126.54 |
固定资产 | 159,194,682.09 | 159,194,682.09 | 262,191,124.86 | 262,191,124.86 | 137,839,577.80 | 137,839,577.80 | 317,735,210.18 | 317,735,210.18 | 114,393,914.98 | 114,393,914.98 | 91,562,369.20 | 91,562,369.20 |
无形资产 | 1,897,090.42 | 1,897,090.42 | ||||||||||
应收票据 | 2,150,000.00 | 2,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5,820,000.00 | 15,820,000.00 | 19,680,240.00 | 19,680,240.00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19,357,195.93 | 19,357,195.93 | 5,844,300.00 | 5,844,300.00 | 4,474,143.27 | 4,474,143.27 |
预付款项 | 4,929,550.08 | 4,929,550.08 | 301,817.46 | 301,817.46 | 3,358,580.00 | 3,358,580.00 | 4,639,452.01 | 4,639,452.01 | 78,343.95 | 78,343.95 | 1,862,172.68 | 1,862,172.68 |
其他流动资产 | 36,149,124.27 | 36,149,124.27 | 48,826,130.82 | 48,826,130.82 | 22,846,800.67 | 22,846,800.67 | 55,671,381.83 | 55,671,381.83 | 22,732,445.14 | 22,732,445.14 | 20,021,442.74 | 20,021,442.74 |
长期待摊费用 | 4,019,791.70 | 4,019,791.70 | 2,283,750.00 | 2,283,750.00 | ||||||||
应付款项 | 13,187,350.30 | 13,187,350.30 | 56,415,278.18 | 56,415,278.18 | 18,467,640.00 | 18,467,640.00 | 21,901,983.43 | 21,901,983.43 | 28,330,478.32 | 28,330,478.32 | 25,768,532.53 | 25,768,532.53 |
其他应付款 | 36,659,325.21 | 36,659,325.21 | 122,705,382.65 | 122,705,382.65 | 56,882,580.00 | 56,882,580.00 | 117,064,035.00 | 117,064,035.00 | 31,939,622.41 | 31,939,622.41 | 6,458,696.55 | 6,458,696.55 |
长期应付款 | 180,487,305.00 | 180,487,305.00 | 200,374,083.88 | 200,374,083.88 | 135,305,454.77 | 135,305,454.77 | 275,744,493.75 | 275,744,493.75 | 103,975,313.44 | 103,975,313.44 | 116,638,965.97 | 116,638,965.97 |
净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取得的净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1,44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91,462,069.45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89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3,168,713.45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7,29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268,258,832.68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4,28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3,514,262.32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深圳市 | 1.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 | 收购方 | 32,463,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01月01日 | 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56.43 | |||||||||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25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70,146,078.32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 25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2,188,726.41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5,31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132,081,010.9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20,202,497.96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54,089,700.96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554,745,756.6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71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4,380.61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1.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日 | 收购方支付51%对价,工商变更 | 41,981,537.23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中商东旭置业 | 1.00 | 75.00% | 出售 | 2018年01月01 | 收购方支付 | 11.5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徐州有限公司 | 日 | 51%对价,工商变更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设增加的孙子公司
公司名称 | 公司关系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建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莱芜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中方县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景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巴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达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安达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
大庆市红岗区旭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大庆市红岗区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
大庆高新区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大庆高新区旭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南阳永召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0 | |
营口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麦盖提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驻马店市旭蓝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巩义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丹东市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乌兰察布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洪洞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安达市招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安达市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肇东市锦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90.00 | 100.00 | |
营口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深圳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2,000.00 |
临沂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本公司子公司茶陵县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杞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池州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阳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贵溪量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朐晟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蕲春县旭春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县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市东旭猇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市旭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桃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理弘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于本报告期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涌泉【22】号(东旭电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入的信托资金已于本报告期偿还。子公司郑州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联合立信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商东旭置业徐州有限公司、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蓝天置业(北京)有限公司、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恒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旭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庆元县旭元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厦门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衡水旭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出售。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投资兴办实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拉萨 | 拉萨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酒店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环保领域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惠东县蓝湾酒店 | 惠东 | 惠东 | 酒店管理 | 100.00% | 设立 |
管理有限公司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环保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邢台东旭蓝天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邢台市 | 邢台市 | 环保能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香港鸿业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运输、贸易 | 95.00% | 设立 | |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 | 增值电信服务 | 90.00% | 10.00% | 设立 |
旭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销售食用农产品 | 70.00% | 设立 | |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分宜县 | 分宜县 | 污染治理、危废处理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东旭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光伏组件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白水旭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白水县 | 白水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宝丰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宝丰县 | 宝丰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屯 | 北屯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茶陵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株洲 | 株洲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崇信旭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崇信县 | 崇信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大名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名县 | 大名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当阳旭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当阳 | 当阳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磴口县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 | 巴彦淖尔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鄂尔多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公司 | ||||||
鄂托克前旗晟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鄂托克前旗 | 鄂托克前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高密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高密市 | 高密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广东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 | 广水 | 广水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西南宁粒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河北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黑山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衡东县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衡东县 | 衡东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衡东县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衡东县 | 衡东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衡东县旭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衡东县 | 衡东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衡阳市旭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衡阳市 | 衡阳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吉林众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洮南 | 洮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金寨旭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金寨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 | 100.00% | 设立 | |
靖边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榆林 | 榆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克什克腾旗旭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克什克腾旗 | 克什克腾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澧县 | 澧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林州 | 林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林州市旭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林州 | 林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林州 | 林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龙泉市旭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龙泉 | 龙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娄底 | 娄底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蒙城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蒙城县 | 蒙城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赤峰 | 赤峰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内蒙古嘉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 | 乌兰察布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赤峰 | 赤峰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辽 | 通辽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宁盛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 | 乌兰察布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日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吴忠 | 吴忠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清水河县旭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水河县 | 清水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日照 | 日照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东旭国山泰 | 日照 | 日照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设立 |
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营 | |||||
山西国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 | 太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西旭泉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 | 太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陕西东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市宝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兴办实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流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鸿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集装箱运输 | 90.00% | 设立 | |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流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鸿永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货运代理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业出租及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电力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塔河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塔河县 | 塔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台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市 | 台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通榆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通榆县 | 通榆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卫辉 | 卫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拉萨 | 拉萨 | 电力工程 | 100.00% | 设立 | |
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设备购销 | 100.00% | 设立 | |
仙居量子新能源 | 仙居县 | 仙居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 |
科技有限公司 | 营 | 并 | ||||
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仙桃 | 仙桃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阳原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阳原县 | 阳原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易县易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易县 | 易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永新县华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安 | 吉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攸县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攸县 | 攸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禹州市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禹州市 | 禹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远安东旭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远安县 | 远安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县 | 张北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水 | 天水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张家口东旭建投再生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张家口市 | 张家口市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70.00% | 设立 | |
长武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咸阳 | 咸阳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长垣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长垣县 | 长垣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中阳县晟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阳县 | 中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 | 100.00% | 设立 | |
安平县旭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平县 | 安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安阳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阳县 | 安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宝鸡东旭新能源 | 宝鸡市 | 宝鸡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设立 |
科技有限公司 | 营 | |||||
滨州市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滨州市 | 滨州市 | 农作物种植、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沧州 | 沧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成都旭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茌平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聊城市 | 聊城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赤峰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阿鲁科尔沁旗 | 阿鲁科尔沁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51.00% | 设立 | |
滁州市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滁州市 | 滁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大名县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大名县 | 大名县 | 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 | 100.00% | 设立 | |
东港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港 | 东港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东旭鸿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100.00% | 设立 | |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态环保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东营基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东营市河口区旭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东营市垦利区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东营市旭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鄂尔多斯市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鄂州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鄂州市 | 鄂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馆陶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馆陶县 | 馆陶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广水市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水 | 广水 | 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市东旭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投资咨询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哈尔滨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文昌市 | 文昌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旭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文昌市 | 文昌市 | 农业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文昌市 | 文昌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邯郸市峰峰矿区旭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邯郸市 | 邯郸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合肥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葫芦岛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 | 葫芦岛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 安平县 | 安平县 | 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的研发 | 8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霍尔果斯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 | 霍尔果斯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胶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胶州市 | 胶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金寨蓝天大别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金寨县 | 金寨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岢岚县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岢岚县 | 岢岚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黎城县旭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黎城县 | 黎城县 | 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 | 100.00% | 设立 | |
聊城市东昌府区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聊城市 | 聊城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林甸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林甸县 | 林甸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临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临漳县 | 临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龙泉市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龙泉 | 龙泉 | 农业技术研发;农业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鲁山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 | 鲁山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鲁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鲁山县 | 鲁山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陆丰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陆丰市 | 陆丰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洛阳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洛阳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牡丹江市旭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南乐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乐县 | 南乐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南召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召县 | 南召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南召育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召县 | 南召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赤峰 | 赤峰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55.00% | 设立 | |
内蒙古旭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嫩江县量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嫩江县 | 嫩江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市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青铜峡市 | 青铜峡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宁远县旭弘电力 | 宁远县 | 宁远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设立 |
有限公司 | 营 | |||||
农安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农安县 | 农安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平山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平山县 | 平山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平遥县旭宸盛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平遥县 | 平遥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沁阳市旭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沁阳市 | 沁阳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汝南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汝南县 | 汝南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三门振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县 | 三门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山西尚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蒲县 | 蒲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尚义县 | 尚义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绍兴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虹海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酒店管理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鸿基兆丰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酒店管理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善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网络科技、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
沈阳旭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十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十堰市 | 十堰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朔州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朔州 | 朔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台州旭宏新能源 | 台州市 | 台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设立 |
有限公司 | 营 | |||||
天津蓝灿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建筑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天津旭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团风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团风县 | 团风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 汪清县 | 汪清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6.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旭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围场镇 | 围场镇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西安国际港务区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锡林郭勒盟旭日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锡林浩特市 | 锡林浩特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锡林郭勒盟旭通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锡林浩特市 | 锡林浩特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泰市 | 新泰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新泰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泰市 | 新泰市 | 农林产品种植、仓储、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新田县弘吉电力有限公司 | 新田县 | 新田县 | 风电、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行维护 | 100.00% | 设立 | |
新乡市旭蓝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新乡市 | 新乡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新野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野县 | 新野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新郑市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郑市 | 新郑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 | 邢台市 | 邢台市 | 燃气供应、燃气设施维护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休宁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休宁县 | 休宁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宿州市旭蓝新能 | 宿州市 | 宿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设立 |
源有限公司 | 营 | |||||
徐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市 | 徐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烟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市 | 烟台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延边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汪清县 | 汪清县 | 农林产品种植、仓储、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盐源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盐源县 | 盐源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银川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银川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玉门市东旭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玉门市 | 玉门市 | 储能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郧西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郧西县 | 郧西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张家口旭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家口市 | 张家口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51.00% | 设立 | |
长春市旭春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长沙旭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郑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舟山市 | 舟山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建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莱芜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中方县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大庆市萨尔图区宝东新能源有限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公司 | ||||||
景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巴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安达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安达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大庆市红岗区旭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大庆市红岗区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大庆高新区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大庆高新区旭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南阳永召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营口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麦盖提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驻马店市旭蓝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巩义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丹东市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乌兰察布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洪洞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安达市招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安达市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肇东市锦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90.00% | 设立 | |
营口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深圳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临沂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河南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东阿晟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阿 | 东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嵩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嵩县 | 嵩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扎鲁特旗通宝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扎鲁特旗 | 扎鲁特旗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长岭县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岭县 | 长岭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淮阳县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淮阳县 | 淮阳县 | 农作物种植、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淮阳县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淮阳县 | 淮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涞源县旭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保定市 | 保定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濮阳县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濮阳县 | 濮阳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平定量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平定县 | 平定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会理县 | 会理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灵武市 | 灵武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张北弘吉新能源 | 张北县 | 张北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 |
科技有限公司 | 营 | 并 | ||||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北县 | 张北县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洮南市 | 洮南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承德市 | 承德市 |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结构化主体 | 设立 | ||||
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 | 结构化主体 | 设立 | ||||
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结构化主体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结构化主体 | 设立 | ||||
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结构化主体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
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子资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5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信达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中国信达作为作为有限合伙人A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8.8亿元,作为B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4.39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C类资金认缴出资人认缴4.4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主要对已运营并产生现金流的新能源电站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由于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收益按照A类资金认缴出资人、B类资金认缴出资人、C类资金认缴出资人顺序分配,且本公司承诺以收购宁波东信旭新能源合伙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使中国信达、信达资本的投资得以退出,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本期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以下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处于依法清算阶段,本公司已对该等公司无实质控制权,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额 (万元) | 占权益比例(%) | 主营业务 | |
直接 | 间接 |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西安鸿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 | 200.00 | 420.00 | 70.00 | 生物制药 | |
深圳市鸿南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 | 360.00 | 324.00 | 90.00 | 机械生产销售 |
深运工贸翠苑旅店 | 深圳 | 50.00 | 50.00 | 100.00 | 旅店、服务 | |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 | 400.00 | 80.00 | 进出口及代理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07,476.09 | 1,732,289.9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251,269.50 | 386,760.61 |
--综合收益总额 | -251,269.50 | 386,760.61 |
其他说明
(2)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的情况。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及港币有关,除本公司的1个下属子公司以港币进行货币计量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8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及港币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50,840.67 | 45,664.40 | |
其中:美元 | 482.42 | 6.6171 | 3,192.25 |
港元 | 50,358.25 | 0.8434 | 42,472.15 |
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很小,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七,22、32、34)有关,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带息债务全部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为6,533,600,000.00元。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截至2018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主要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定信用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历史信用状况、实地调查、财务报表分析、法律诉讼情况等,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销售政策,控制信用额度,执行严格的信用审批,及时更新信用评估,管理层持续监控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3、流动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901,003.06 | 4,901,003.0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901,003.06 | 4,901,003.0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所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在二级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因此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市价。
3、其他
本公司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二级市场公开发行的股价信息做为期末资产的确认,因此受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投资、生产、研发等 | 31,800,000,000.00 | 31.43% | 31.4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金额 | 21,800,000,000.00 | 10,000,000,000.00 | 31,800,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兆廷。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30%的联营公司 |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20%的联营公司 |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 | 持股45%的联营公司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宁波金赋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深圳市东旭鸿基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的子公司 |
深运工贸翠苑旅店 | 本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的分支机构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石墨烯 | 59,050.00 | 否 | ||
合计 | 59,05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金赋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茶油 | 12,109.09 | |
深圳市东旭鸿基地产有限公司 | 茶油 | 11,459.46 |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茶油 | 41,254.06 | |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 | 茶油 | 11,740.55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茶油 | 830,154.95 |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茶油 | 5,000.00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茶油 | 25,945.95 |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茶油 | 111,678.29 | |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492,999.98 | |
深圳市东旭鸿基地产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34,733.64 |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65,812.12 |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488,294.12 |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721,073.95 | |
合计 | 2,952,256.1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2,318,232.55 | |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1,506,395.01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547,236.85 | |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719,351.11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8,689,813.52 | |
合计 | 89,781,029.0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495,000,000.00 | 2017年05月16日 | 2020年05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999,500,000.00 | 2017年11月03日 | 2019年11月0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91,184,634.09 | 2018年01月08日 | 2023年01月0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79,341,623.15 | 2018年02月06日 | 2023年02月0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7年08月17日 | 2018年08月1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2日 | 2018年12月2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0 | 2017年01月06日 | 2022年01月0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500,000,000.00 | 2017年06月16日 | 2020年06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535,400,000.00 | 2017年12月14日 | 2019年04月1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2019年04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5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7日 | 2027年12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09月21日 | 2018年09月2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0月18日 | 2018年09月2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7年09月22日 | 2018年09月1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4月25日 | 2019年04月24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29,700,000.00 | 2017年08月18日 | 2020年08月1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2019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84,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9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6年08月18日 | 2018年08月1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2016年08月16日 | 2018年08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16,000,000.00 | 2018年02月27日 | 2019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5月25日 | 2021年05月0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97,500,000.00 | 2017年12月13日 | 2020年12月1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9,375,000.00 | 2018年03月06日 | 2021年03月0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90,646,646.97 | 2016年12月23日 | 2022年12月23日 | 否 |
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07日 | 2018年11月08日 | 否 |
李兆廷 | 110,000,000.00 | 2018年05月28日 | 2020年05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47,713.15 | 4,225,035.73 |
(5)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2.29 | |||
应收账款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499,984.85 | |||
应收账款 |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15.29 | |||
应收账款 | 宁波金赋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320.00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东旭鸿基地产有限公司 | 477,478.83 | |||
预付款项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393.00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 | 3,260,739.46 | 3,260,739.46 | 3,260,739.46 | 3,260,739.46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54,924,177.93 | |||
其他应收款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 | 215,997,840.54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893,178,952.19 | 3,260,739.46 | 3,260,739.46 | 3,260,739.46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405.00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凯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6,860.40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9,721.20 | |
应付账款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291.52 | |
应付账款 | 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798.72 | |
应付账款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9,388.58 | |
应付账款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88,682.22 | |
应付账款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84,164.60 | |
预收款项 |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2,284.85 | |
预收款项 | 武汉中凯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5.33 | |
预收款项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999,998.55 |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运工贸翠苑旅店 | 242,742.91 | 242,742.91 |
合计 | 48,665,343.88 | 30,242,742.91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经营租赁承诺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26,354,799.00 | 21,386,077.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5,579,540.00 | 18,817,710.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27,621,771.00 | 19,908,346.00 |
以后年度 | 429,005,414.00 | 252,704,185.00 |
合计 | 518,561,524.00 | 312,816,318.00 |
以上约定的不可撤销租赁为租金支出:①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承租的深圳市盐田坳27,134平方米,根据租赁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租赁约定,租赁期限为11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变,第二年根据市价重新调整租金,以后每次重新按市价调整租金标准的时间间隔为5年,合同签订第一年(2012年)每月租金175,670.00元,第二年(2013年)调整为每月202,804.00元。 2018年进行第二个租赁调整,约定到2022年12月31日每月变为243,365.00元。②本公司下属公司因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土地及屋顶。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以本公司为被告的房地产销售合同违约诉讼,认为公司存在违约责任,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本公司败诉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本公司提起二审上诉。截至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离任鉴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经本公司2018年7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侯继伟先生,李泉年先生,李明先生,王甫民先生,黄志良先生和夏志勇先生六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爱珍女士、王立勇先生、何为先生和许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原董事长朱胜利先生、董事兼董秘柏志伟女士已从本公司离任。此议案获本公司2018年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本公司2018年7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侯继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并代行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聘任邓新贵先生、王甫民先生、蒋永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志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东旭蓝天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尚未变更完成。
2、房地产销售合同违约诉讼判决本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以本公司为被告的房地产销售合同违约诉讼,认为公司存在违约责任,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本公司败诉并承担1,707,056.80元赔偿责任,本公司提起二审上诉,
二审已与本报告期后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房地产 | 1,333,206,589.60 | 278,178,013.92 | 1,055,028,575.71 | 1,055,028,575.71 |
其他说明
注:为集中资源深耕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本公司与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旭日资本”)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拟向西藏旭日资本转让公司全部房地产业务(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涉及的目标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67.80亿元、29.65亿元(上述数据已经扣除与本公司往来款)。本公司以目标资产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总股权转让价款为21.34亿元,该协议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8日的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目标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月底全部完成,欠付本公司的往来款项已于2018年3月全部偿还,截至2018年6月30日,股转转让款项已累计收回1,263,552,081.53元,根据协议约定,其余股转转让款项870,922,018.47元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收回。本公司对因剥离产生的投资收益确认为终止经营利润。
2、分部信息(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新能源、房地产和环保共三大报告分部。
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公司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其他说明1.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 | 新能源 | 物业及房屋租赁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分部收入 | 2,187,161,383.94 | 2,305,746,461.70 | 134,891,482.85 | 40,344,657.17 |
分部费用 | 1,973,105,336.87 | 2,203,651,682.24 | 207,098,390.59 | 102,361,727.86 |
分部利润 | 214,056,047.07 | 102,094,779.46 | -72,206,907.74 | -62,017,070.69 |
资产总额 | 22,023,459,823.15 | 16,493,567,636.24 | 20,073,614,199.81 | 18,039,097,735.42 |
负债总额 | 11,960,335,368.14 | 6,837,026,295.97 | 7,287,738,891.90 | 6,929,191,499.84 |
续前表:
项目 | 生态环保 | 房地产销售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分部收入 | 1,246,191,206.48 | 168,374,755.38 | 702,575,323.77 | |
分部费用 | 1,148,426,479.10 | 156,466,867.85 | 576,932,487.28 |
分部利润 | 97,764,727.38 | 11,907,887.53 | 125,642,836.49 |
资产总额 | 3,588,246,152.01 | 542,276,144.32 | 5,063,289,620.28 | |
负债总额 | 2,478,931,011.24 | 485,277,434.69 | 4,381,465,785.37 |
续签表: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分部收入 | -20,254.55 | 3,568,223,818.72 | 3,217,041,198.02 | |
分部费用 | -20,254.55 | 3,328,609,952.01 | 3,039,412,765.23 |
分部利润 | 239,613,866.71 | 177,628,432.79 |
资产总额 | -17,398,667,864.09 | -19,014,137,845.95 | 28,286,652,310.88 | 21,124,093,290.31 |
负债总额 | -6,198,857,277.66 | -8,616,288,853.71 | 15,528,147,993.62 | 10,016,672,162.16 |
2.分部利润与财务报表营业利润总额的衔接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分部利润 | 239,613,866.71 | 177,628,432.79 |
加:投资收益 | 1,334,383,739.27 | 5,113.16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资产处置收益 | 2,170.00 | |
其他收益 | 6,506,730.64 |
营业利润 | 1,580,506,506.62 | 177,633,545.95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143,721.90 | 100.00% | 853,453.70 | 5.29% | 15,290,268.20 | 16,147,811.90 | 100.00% | 853,658.20 | 5.29% | 15,294,153.70 |
合计 | 16,143,721.90 | 853,453.70 | 15,290,268.20 | 16,147,811.90 | 853,658.20 | 15,294,153.7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16,072,540.97 | 803,627.05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6,072,540.97 | 803,627.05 | 5.00% |
4至5年 | 71,180.93 | 49,826.65 | 70.00% |
合计 | 16,143,721.90 | 853,453.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04.5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自然人1 | 204.5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204.50 | --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6,087,967.9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6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827,711.95元。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0,826,576.13 | 4.75% | 140,826,576.13 | 100.00% | 140,826,576.13 | 2.51% | 140,826,576.13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824,315,158.95 | 95.25% | 22,602,507.09 | 0.80% | 2,801,712,651.86 | 5,477,562,427.12 | 97.49% | 25,202,507.09 | 0.46% | 5,452,359,920.03 |
合计 | 2,965,141,735.08 | 163,429,083.22 | 2,801,712,651.86 | 5,618,389,003.25 | 166,029,083.22 | 5,452,359,920.0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119,685.55 | 50,119,685.55 | 100.00% | 无法收回 |
应收法人股相关款项 | 47,236,627.18 | 47,236,627.18 | 100.00% | 无法收回 |
广州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 | 24,881,441.50 | 24,881,441.5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深圳桂兴贸易发展公司 | 18,588,821.90 | 18,588,821.9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140,826,576.13 | 140,826,576.13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40,934,280.29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7,435,307.63 | 371,765.39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48,369,587.92 | 371,765.39 | |
5年以上 | 22,230,741.70 | 22,230,741.70 | 100.00% |
合计 | 70,600,329.62 | 22,602,507.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2,753,714,829.33 |
续前表:
组合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5,415,591,931.58 |
确定其他组合依据: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例如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应收出口退税款、员工公务借款、备用金、押金及政府保证金、关联方往来等性质的款项;公司对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600,0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法人1 | 2,600,000.0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2,600,000.00 | -- |
注:本公司本期出售地产子公司,收回宁波东旭鸿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付深圳市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项2,600,000.00元,坏账准备全额转回。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2,587,934,752.16 | 5,294,987,378.45 |
保证金、押金 | 160,455,528.79 | 116,294,226.92 |
代垫款项、往来款 | 213,283,572.14 | 196,837,067.55 |
备用金 | 2,292,707.00 | 4,310,326.21 |
其他 | 1,175,174.99 | 5,960,004.12 |
合计 | 2,965,141,735.08 | 5,618,389,003.2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1,661,667,953.62 | 信用期内 | 56.04% | |
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412,676,478.07 | 信用期内 | 13.92% | |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78,175,403.89 | 信用期内 | 6.01% | |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157,123,919.10 | 信用期内 | 5.30% | |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100,000,000.00 | 信用期内 | 3.37% | |
合计 | -- | 2,509,643,754.68 | -- | 84.64%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792,884,056.63 | 8,000,000.00 | 11,784,884,056.63 | 11,237,825,956.63 | 8,000,000.00 | 11,229,825,956.6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927,971.59 | 10,927,971.59 | ||||
合计 | 11,803,812,028.22 | 8,000,000.00 | 11,795,812,028.22 | 11,237,825,956.63 | 8,000,000.00 | 11,229,825,956.6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 | 110,800,200.00 | 110,800,200.00 | ||||
香港鸿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212,500.00 | 10,212,500.00 | ||||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8,000,000.00 | |||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478,211,432.26 | 9,478,211,432.26 | ||||
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59,821,900.00 | 545,058,100.00 | 1,104,880,000.00 | |||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4,800,000.00 | 54,800,000.00 | ||||
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87,979,924.37 | 987,979,924.37 | ||||
合计 | 11,237,825,956.63 | 555,058,100.00 | 11,792,884,056.63 | 8,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 | 1,359,486.38 | 1,359,486.38 | |||||||||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 | -331,514.79 | 568,485.21 | ||||||||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小计 | 9,900,000.00 | 1,027,971.59 | 10,927,971.59 | ||||||||
合计 | 9,900,000.00 | 1,027,971.59 | 10,927,971.59 |
(3)其他说明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 | 8,00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84,484.33 | 912,761.62 | -391,140.93 | 2,697,804.92 |
其他业务 | 2,837,483.81 | 1,016,832.18 | ||
合计 | 2,984,484.33 | 912,761.62 | 2,446,342.88 | 3,714,637.10 |
其他说明:
注:上年同期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负数,系销售退回所致。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7,971.59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63,168,396.67 | |
合计 | 664,196,368.26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33,208,759.60 | 因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06,730.64 | 因公司能源环保业务属于国家鼓励方向而收到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3,406,786.00 | 因地产业务剥离结算剥离公司应承担的往来利息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9,178.0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00,000.00 | 因地产业务剥离,收购方代偿应收联营企业款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944.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85,779.29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2,797,080.67 | 主要系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63,227.61 | |
合计 | 1,109,590,980.6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8% | 0.985 | 0.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7% | 0.161 | 0.161 |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