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6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8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以及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邓华堂先生的董秘任职资格无异议。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聘任邓华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项有利于优化资产

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邱妘 蒋岳祥 郭站红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