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名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新疆轩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6,502,6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8%)的通知,宁波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其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等事项进行工商变更,并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等手续,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名称:宁波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8024536554.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150室5.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博远智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抒吟)6.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7. 合伙期限:2013年11月27日至长期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股东名称等变更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产生影响,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