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监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鉴于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较前期已有巨大变化,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公司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真实、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本着谨慎性原则,于2018年8月30日通过决议,拟自2018年1月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适当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会计估计变更前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5 | 20-30年 | 3.17-4.75 |
机器设备 | 5 | 6-10年 | 9.50-15.83 |
电子设备 | 5 | 2-5年 | 19.00-47.50 |
运输设备 | 5 | 3-6年 | 15.83-31.67 |
其他 | 5 | 3-5年 | 19.00-31.67 |
2、会计估计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5 | 20年 | 4.75 |
机器设备 | 5 | 6-10年 | 9.50-15.83 |
电子设备 | 5 | 2-3年 | 31.67-47.5 |
运输设备 | 5 | 3-4年 | 23.75-31.67 |
其他 | 5 | 3-5年 | 19-31.67 |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全年增加折旧费用约6.43亿元,减少净利润约5.46亿元,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相关的独立意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