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我们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已经知悉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并认真、谨慎地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关于调整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如竹 郭 杨 卢 馨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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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确认函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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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31 |
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我们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已经知悉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并认真、谨慎地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关于调整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如竹 郭 杨 卢 馨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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