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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087

可转债代码:113008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上海市钦江路212号2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朱克林副董事长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姚珉芳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李斌、周昌生、郑伟健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郑建华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年中投资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科研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科研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向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向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2027年8月8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取消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因近期资本市场利率波动较大,为合理控制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取消发行3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对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亿元。此次完成增资后,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约31.78亿元人民币(港币37.51亿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和美国Transformational TransportationTechnologies Inc.公司联合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美国Transformational TransportationTechnologies Inc.公司(以下简称“TTT公司”)联合组建合资公司,其中公司现金出资5304万元,占合资公司52%股权;TTT公司以技术所有权直接作价入股4896万元,占合资公司48%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1、同意本项目的投资如下:

1)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增资0.9106亿美元。

2)同意电气香港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

3)同意电气迪拜与国之杰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公司向巴基斯坦塔尔煤田电站项目公司(Thar Coal Block-1Power GenerationCompany (Pvt.) Ltd.,以下简称“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4.555亿美元,其中:电气迪拜出资2.3230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51%股权;国之杰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公司出资2.2319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49%股权。

2、同意公司按对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20%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668亿美元,期限不超过14年。

3、同意公司、电气香港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SUPPLY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I, SINDH, THE ISLAMIC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供货合同》)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CONSTRUCTION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1,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 《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建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534亿美元及4.0860亿美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郑建华、李健劲先生均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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