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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5号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亿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亿元,期限6年,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761,2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1290004号验证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229,380.00150,000.00146,126.00注
2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348,186.00130,000.00130,000.00
合计577,566.00280,000.00276,126.00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6,126.00万元,差额部分调整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0,269.7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8,561.32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证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将做好上述关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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