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为了拓展未来经营领域及发展方向,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于2016年6月3日经第六届七次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扩股四川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四川泸天化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新”)增资9000万元,占股比例12.36%,成为中蓝新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4日披露《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后期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短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重整等影响,该投资被迫搁置2年,在此期间中篮新公司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符合公司的投资预期。原增资方中蓝晨光由于增资方式发生变化及增资时间的不确定,基于此中篮新公司调整了前次增资扩股方案的内容,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了《关于调整投资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1、名称: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泸天化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3、法定代表人:辜凯德4、注册资本:36400万元人民币5、投资方式:各方协议约定方式予以出资
6、经营范围:聚碳酸酯生产及销售;丙酮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股比例 |
泸州市工投集团 | 货币 | 25600 | 70.33% |
泸天化集团 | 货币 | 5800 | 15.93% |
天华股份 | 土地使用权 货币 | 5000 | 13.74% |
二、增资扩股方案(一)增资目的
一方面为加快推进聚碳酸酯项目建设,增加项目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确保中蓝新公司掌握核心技术,有利于该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出资方式
1、泸州市工投集团:以现金出资15630万元,占股比例25.61%;
2、泸天化股份:以现金出资9000万元,占股比例14.74%;
增资扩股前后各股东占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前 | 出资后 | |||
出资金额 | 占股比例 | 出资金额 | 实收资本 | 占股比例 | ||
泸州市工投集团 | 货币 | 25600 | 70.33% | 41230 | 41223.4382 | 67.56% |
泸天化集团 | 货币 | 5800 | 15.93% | 5800 | 5800 | 9.51% |
天华股份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000 | 13.74% | 5000 | 5000 | 8.19% |
货币 | ||||||
泸天化股份 | 货币 | 9000 | 8996.2215 | 14.74% | ||
合计 | 36400 | 100% | 61030 | 61019.6597 | 100% |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中蓝新主要是聚碳酸酯的生产及销售,该项目总投资27亿元,投资完成后
年均含税销售收入约40亿元,年均利润总额约5亿元。公司时隔两年继续履行该投资行为,重点在于经过债务重整,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负担,公司在稳定传统业务的同时,需要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及发展方向,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转型升级奠定基础,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由于本次新的增资方案中涉及公司投资额9000万元与前次一致,增资完成
后,持股比例比前次增加2.38%,且关联增资方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均未发生变化,此次调整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故本次议案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