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下午1:30时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正海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半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两项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