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一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张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松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民主建国会会员。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梅地亚中心行政部秘书,华汇金润酒店销售总监,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北京凯诺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张松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