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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9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在《证券时报》上刊登《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汉口国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数额以武汉市汉口国药有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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