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及电邮的方式发出,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许文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