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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涛孙雪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电话010-62987100010-62987100
电子信箱zqb@sojoline.comzqb@sojoline.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87,149,917.07469,384,238.9667.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5,042,655.3117,277,181.8485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0,984,545.2815,972,345.1821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5,168,321.98-37,961,876.78-124.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067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067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9%1.94%10.3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831,811,453.772,583,033,735.354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07,426,095.641,265,421,574.7311.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2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赵志宏境内自然人17.33%56,401,83542,301,376质押44,949,500
袁学恩境内自然人13.73%44,704,71433,528,535质押23,765,600
赵志兴境内自然人6.60%21,468,71516,101,536质押6,388,300
赵志浩境内自然人6.60%21,468,71516,101,536质押19,648,400
陆金学境内自然人5.54%18,041,54713,531,160质押6,705,500
许专境内自然人4.24%13,794,89810,346,173质押7,068,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睿宏4号单一资金信托境内非国有法人3.02%9,819,6830
周宜平境内自然人2.85%9,282,6766,962,007
张党会境内自然人1.94%6,310,6854,733,014质押1,847,800
魏杰境内自然人1.82%5,935,3254,451,494质押2,526,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赵志兴、赵志浩与赵志宏是兄弟关系,为赵志宏的一致行动人,三人共计持有公司30.53%的股份。2、股东袁学恩先生与周宜平女士系夫妻关系。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上半年度,受国家售配电利好政策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好。在手合同和可执行合同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14.99万元,同比增长67.70%;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16,504.27万元,同比增长85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98.45万元,同比增长219.21%。

其中,配电业务方面,一方面公司可执行合同较多,另一方面,公司合同质量较高,国网和南网的合同占比超过60%,净利润实现了同比增长。配电业务整体业绩表现优良。

智慧能源领域,首先,北杰新能和南杰新能在售电、微网等方面的业务进展顺利,南杰新能已取得了部分售电业务订单,经营情况稳步提升。其次,子公司英杰融创于2017年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获得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与国内外多家光伏投资企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且投资类项目资源稳定,有力的降低了新政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第三,公司充电桩产品核心技术为自主研发,以合规、安全、高效为原则,采用先进云平台技术,搭建坚实可靠的互联网运营平台,满足各类行业用户以及社会零散用户的运营需求,创新电动汽车充电运营模式。同时,结合公司强大的配变电设备能力,电能质量治理技术和电力行业背景,提供充电站建设和运营的全套定制化服务。公司可生产多种交直流充电桩,产品型号主要有SCDE100系列直流充电桩(适合整车快速或中速充电)和SCDE200系列交流充电桩(适合整车中速和慢速充电)等,适用于纯电动轿车、纯电动出租车、纯电动中巴、纯电动公交车的整车快速、中速、慢速充电,以及充电站、企业专用停车场等的运行场所。交流和直流充电桩产品已经覆盖北京、河北、山西、甘肃、湖南、江苏等多个省份,市场开拓正在有序推进。锂电池领域,报告期内,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天津东皋膜增资12,300万元,累计取得天津东皋膜51%的控股权。天津东皋膜完成了工商变更,正式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天津东皋膜二期项目拟建设的四条生产线已基本建成,开始陆续供货。高端涂层复合隔膜性能已经可以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现已实现向比克、福斯特、河南鹏辉、德朗能、迪比科、星恒等电池企业的批量供货,其它客户如比亚迪、天津力神、国轩、力信、CATL、亿纬、中信国安等客户已进入送样测试或小批量应用阶段。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获得天津东皋膜其他股东的部分或全部股权,鉴于本次股份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重大重组的进展工作,并通过增资方式累计取得标的公司51%的控股权,完成了收购的第一步工作。

针对剩余股权的收购事项,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手方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讨和沟通。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对天津东皋膜进行了尽职调查,就天津东皋膜的目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方向等要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虽交易各方对天津东皋膜的发展前景看好,但由于公司及相关各方根据标的公司的最新经营情况对应的估值未能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0日复牌。2、做好配电设备生产和销售工作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向好,一方面,目前公司配电设备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已满负荷生产,按照既定的交货计划安排物料采购、生产、交付和安装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另一方面,随着国网、南网对各配电设备生产厂家产品抽检频率日趋增加,对企业资质的审查日益严格,公司将继续严把质量关,积极做好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以及物料检验和成品检验各项相关工作,为客户提供精益求精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3、做好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推广在做好既有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的前提下,公司将着力做好配电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推广工作。(1)产品方面,公司陆续研发了新型DTU和FTU新产品、“杰贝特”低压开关、新型干变和非晶变压器,以及新能源领域的充电桩产品等,既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实力,也能够成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2)新服务推广方面,首先,随着531光伏新政的实施,子公司英杰融创也将积极应对,做好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并利用新取得的电力工程方面的资质,积极拓展具有的电力工程相关业务;其次,子公司南杰新能、北杰新能售电业务已经有所进展,还需根据不同电力市场的政策调整销售策略,继续努力开拓市场。4、完成公司及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公司及子公司杰远电气、智远电力于2018年需重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认定,公司已组织各部门、子公司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准备材料,并已报送到相关认证部门进行审核。5、其他工作(1)为更好的控制采购成本,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组织供应商管理部、采购部、事业部和研发部,对现有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开发和梳理,实施原材料招标和供应商的询价、比价及议价工作;

(2)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业务流程,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2月,公司与天津东皋膜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双杰电气向天津东皋膜增资1.23亿,增资价格为7.93元/注册资本,天津东皋膜其他股东均同意双杰电气进行本次增资并自愿放弃增资权。

双杰电气本次单方增资后,将持有天津东皋膜51%的股权,拥有对天津东皋膜的控制权,天津东皋膜于2018年1月16日变更完成营业执照,故集团将天津东皋自2018年1月纳入合并范围。2、由于售电及光伏业务要求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新设孙公司3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转让不再开展业务的项目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转让孙公司1家,详细情况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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