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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2号)核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77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177万股,网上发行1,593万股,发行价格为17.76元/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1,435.2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3,758.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677.11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4月1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57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朝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33,3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截至2018年6月5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99,958.00元,实际缴入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6,999,958.00元,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725,498.89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57,274,459.11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官园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实际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费用含税额合计人民币934,833.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339,625.7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6月5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02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募集资金发生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3,471,589.57
加:收回2017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160.00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122,386.48
加:2018年上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55,562.60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604,605.69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募集资金发生额
2018年收到募集资金金额257,274,459.11
减:置换前提投入的自有资金96,250,583.74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1,744,608.87
减:手续费支出60.00
加:2018年上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7.889.63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59,307,096.1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余额(人民币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05110120180000183募集资金专户300,599.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110060576018150169294募集资金专户165,925.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32300188000029656募集资金专户138,081.43
32300188000029738募集资金专户0
32300181000047202通知存款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园支行20000000903200022862922募集资金专户149,208,517.60
20000000903200022904422募集资金专户10,098,578.53
合 计159,911,701.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1.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9,699.94万元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

05110120180000183)账户中支取),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

05110120180000183)账户中支取),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8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1,287.23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金额截至时点为2018年3月31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2018年5月31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12.24元永久补流,划转完成后,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6、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和公司生产方式的调整,公司终止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16,2400000.00%2016年05月19日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4,2434,2432,986.9170.40%2017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7,194.117,194.1107,196.32100.03%2015年12月31日
变更募投用途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12,240012,240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4,00004,000不适用
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保护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非公开发行)14,918.8614,918.86000.00%
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等(非公开发行)10,808.5810,808.589,799.529,799.5290.66%2018年09月30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3,404.5553,404.559,799.5236,222.7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53,404.5553,404.559,799.5236,222.75----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此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5年以来,以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项目型高端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民用性产品需求有所降低。公司加大了项目型高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民用性产品的需求相对统一,可以进行批量外包生产;项目型高端产品受客户需求差异化的影响,相对产品种类和规格较多,不易进行批量化外包生产。2015年下半年,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着手对具备生产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生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和测试导入,最终确定对民用型批量产品进行外包生产。公司主要负责民用性产品研发和升级换代,设计完成后交由第三方专业厂商进行组装,检测合格后交由公司对外销售。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和公司生产方式的调整,公司终止“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以上各方意见及相关公告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1.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9,699.94万元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05110120180000183)账户中支取),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05110120180000183)账户中支取),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8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87.23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金额截至时点为2018年3月31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2018年5月31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12.24万元永久补流,划转完成后,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未发现问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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