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半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8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8-051号《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