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3月收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7〕425号),公司申报的“基于智能传感的城市综合管理云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城市云平台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城市云平台项目获得政府补助金额总计2,000万元。2017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下发的政府补贴1,000万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再次收到上述政府补助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城市云平台项目获得的政府补助2,000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计入会计科目 | 补助类型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汉威科技 |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国家发改委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 | 2018年8月27日 | 1,000 | 发改办高技〔2017〕425号 | 递延收益 | 现金 | 否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并已到账。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补助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公司在项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对公司2018年净利润影响的金额约为400万元。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申报的城市云平台项目,以构建智慧城市管理云平台为主要建设方向,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基于物联网行业应用的云平台服务能力,通过智慧水务、智慧热力、智慧安全、智慧环保、大气网格化监测平台等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的大数据收集,导入云平台进行数据分析,为客户提供更多数据增值服务,提升公司大数据运用能力,完善公司物联网服务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7〕425号)》;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