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9:3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㈣ 公司监事会主席郝连杰先生主持会议。㈤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议案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三、备查文件㈠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㈡ 经与会监事签字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