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目 录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 4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
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
钟。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
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
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会议主持人提名2位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经由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举手表决通过;监事会提名1名监事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负责监督现场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18年8月22日公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
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段;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6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一、宣布会议开始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三、宣读会议须知四、审议各项议案五、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六、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九、宣布表决结果十、宣读会议决议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8,040,566.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8〕247号《验资报告》。据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增加至96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提请审议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办理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请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实施。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已于2018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于2018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和《【】》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公告。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
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请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
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 | 217,946,400.00 | 217,946,400.00 |
2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 142,454,400.00 | 142,454,4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64,600.00 | 34,598,633.97 |
合计 | 410,465,400.00 | 394,999,433.97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具体实施方式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请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