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半年度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 关于聘任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经审查郁群慧女士个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郁群慧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郁群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仅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潘利华 李 琪 黄涛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