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保障和提高战略委员会决策能力、决策执行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李海波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