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浦发银行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或单独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获得前述核准及后续实施发行尚需一定时间,为了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后分别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1月16日。

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和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