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编制过程的独立意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表示无异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刘勇 高香林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