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叶才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8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