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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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龚书喜: 胡敏珊: 朱辉煌: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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