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18年8月28日16:15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其中,刘应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王超先生主持。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本次被合并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