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良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145)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144)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8-149)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