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60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叶静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8年9月3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2名激励对象以10.30元/股的价格授予共计20,812,4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3、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全年金额 |
采购商品和提供劳务 | 采购商品 | 上海福伊特今创夏固车钩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 | 江苏丰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江苏今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
江苏纳博特斯克今创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50 | ||
提供劳务 | 江苏剑湖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 50 | |
房屋租赁 | 直接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江苏丰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 |
控股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江苏鹏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30 | |
合计 | 10,3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