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冯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聘任柏志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宇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本次变更后,冯宇先生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对冯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冯宇先生目前所持公司2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处理,其所持公司3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除“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外的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秘书柏志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联系方式为:
座机:0951-5610007传真:0951-5610017移动电话:13811958562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
电子邮箱:13811958562@163.com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