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国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半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8-03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